提高学生到课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如何提高学生到课率”。
一、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能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二、学校及学院的监督制度
(1)根据学校的规定,听课领导包括了学校党政领导、党政职能处室领导、各学院党
政领导,各系系主任、副主任。具体任务量为,校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其
中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党政职能处室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教务处、学生处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学时),各
学院党政领导,各系系主任、副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每人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2)根据学院规定,学院领导每学期查课不少于3学时,各辅导员要不定时抽查人数,每人每学期抽查不少于12次。各代课老师要查三分之二课程时间的到课率。各班班长要每课必查,对一周内三次不到课的学生要给予提醒。代课老师要填写考勤表,学生处一周把考
勤表总结一次,向学院汇报,作出处理。
三、课堂纪律
1、学生要按时到课,遵守课堂纪律,严禁旷课,不迟到早退。
2、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桌上保持干净整洁,不放与课程无关的东西。
3、严禁课堂乱调换位置,玩手机。
4、严禁在课堂上乱讲话,搞小动作,交头接耳等。
5、严禁扰乱课堂,上课做好笔记。
6、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7、认真思考,积极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
8、要尊重老师,不要随意打断老师的讲话,有事下课说或举手说。
9、认真聆听同学的发言,不要随意打断同学的发言。
10、认真做好作业,不准抄袭作业,有疑问找老师或同学帮忙。
四、考勤制度
(一)、需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军训、劳动、校院
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病假者
必须有校医院证明)。请假离校的学生需首先签署离校安全承诺书。
2、请假单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的请假单,由请假同学交本班班长并告知辅导员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
及活动。
4、请假期满,学生必须按时到院学工办履行销假手续。
5、在上课时,学生如需请假,应经任课老师批准。事后应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准假权限:
1、请假1天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院学工办主任审批;请
假3天以上者由学院领导审批;请假超过5天者由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校学生处备案。
2、学生做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应首先征得指导老师的批准,之后按照相关
程序办理手续。
3、学生在外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首先征得实习负责
老师的批准,之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4、研究生请假3天以上(含3天)者由导师批准后,报辅导员和学院学工办备案;研
究生因事请假一周以上、因病请假两周以上者,需报研究生院批准。
5、每学期期初,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办理暂缓注册。请假2天
以内者由辅导员审批,3天以上者(含3天)均需院长批准(请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
6、学生考试(含补考)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的确需要请假,无论假期长短,均需批准
(请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院长签名的建议书)。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学习和活动者;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3)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4)假满后未按时销假者;
(5)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者;
(6)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7)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8)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院长同意者例外);
(9)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者。
(五)、报告制度:
学生在周六、周日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离校一天(包括一天)以上者,必须遵守报告
制度,履行报告程序,必须向辅导员或学院学工办主任报告,报告以书面形式写清离校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在周六、周日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集体离校外出活动的,不论离校
时间长短,一律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五、处理方案
为严明考勤制度,扭转学生学风,保证学生到课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学生学分
制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务科、学生科联合对学生到课率进行抽查,一周通报一次检查
结果。学校对一次未到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对2次未到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对3次未
到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4次未到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对5次未到的学生给予留校
察看处分及取消期末考试资格、学分不及格的处罚,对5次以上未到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的处分。教务科对单科考勤超过5次旷课的学生给予取消该科考试资格的处罚。望各部、各班
级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考勤制度,及时统计上报。
对无故旷课学生,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做相应减
分,一律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活动;旷课达10小时以上者,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做相应处理。
学院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对旷课学生按相关规定及时予
以严肃处理,并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