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请假管理规定_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6:29: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关于毕业生请假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化学与材料学院应届毕业学生毕业前请假制度

实施细则

为确保广大应届毕业学生安全顺利毕业,严格执行《玉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本院应届毕业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上课,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外出求职、实习、就业三种。

1、外出求职应届毕业学生因求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假。

2、实习应届毕业学生因实习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假。

3、就业应届毕业学生因就业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假。

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时,应届毕业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批报权限:

1、在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辅导员办公室备案;

2、一天以上到三天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再报化学与材料学院领导签字,交辅导员办公室备案;

3、超过三天者需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经化学与材料学院领导批准,再报教务处领导签字,辅导员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应届毕业学生本人至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单》或者自行打印,详细填写,并附上有关证明(实习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等),再按有关权限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条 应届毕业学生请假需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对该学生实行全院通报批评;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班主任说明理由,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组织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除扣相应操行分外,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的规定处理。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组织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三天以内的,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玉林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一并实施。

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下载关于毕业生请假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关于毕业生请假管理规定.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