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考 核 评 议 制 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绩效考核制度”。
员 工 考 核 评 议 制 度
第一条 制订本制度的目的是要通过客观评估公司员工任期工作成绩、态度、能力,促进员工素质的提高和潜能的发挥,以利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包括部门领导、财务、统计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 每年进行二次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核期为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 考核评议工作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担任,同时由工作认真、处事公正员工代表等参加。
第五条 考核评议均采用填写专用表格的方式进行。考评一般依照下列条款:
1、部门为单位,员工与员工互评,包括自我测评打分,以便自我认识,自我反思(占总分的30%)。
2、部门领导给员工打分(占总分的30%)。
3、公司领导给员工打分占40%。
4、根据考评得分,由考评小组评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第六条 考评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徇私情、力求考评严谨公道;
2、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考评;
3、必须消除对被考评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各种顾虑,在自己的观念基础上作出考评;
第七条 考核评议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三个方面。
第八条 考评实行评分等级制,分项打分,综合评级,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称职;70分以上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不包括70分)为不称职。考评小组仅认为有必要保持整个企业平衡时,才可以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第九条 考核评议结果与年终奖挂钩,并作为年终奖发放依据。第十条 考评小组应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员工所属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