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组织主席团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生副书记、主席、副主席职责
(1)学生副书记
1、在系团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学生副书记分管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负责系团总支的日常工作,时时关心、询问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2、学习贯彻党的有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系团总支、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负责拟订系团总支工作计划、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文件材料。
3、协助系团总支书记抓好团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协助系团总支书记对学生会进行思想、路线指导。配合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日常活动。
4、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和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5、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提出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措施。
6、负责做好团的工作各项统计、报表及团的工作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负责加强同上级团组织的联系,密切同兄弟院校的交往,及时掌握上级团组织对团的建设的部署,借鉴兄弟院校团的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学院团的工作。
8、负责青年统战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10.布置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时间性、合理的分工性、各部门的协调性。
11.有工作上的担当,有责任心,时时做好自我的反省、总结工作,及时汇报上级。12.开会前做好准备工作,有思维、有条理。
13、学生副书记配合书记指导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日常活动。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月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的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临时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指导老师请假。
(2)主席
1、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团总支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一个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2、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3、负责与院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4、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系学生会向上级汇报本系学生会工作情况。
5、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或全体学生干部成员大会。
6、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7.布置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时间性、合理的分工性、各部门的协调性。
8.有工作上的担当,有责任心,时时做好自我的反省、总结工作,及时汇报上级。9.开会前做好准备工作,有思维、有条理。
10.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月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每月进行一次的部长会议、每月一次的学生会全体大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临时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指导老师请假。
(3)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分管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团决定落实安排好各项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
3、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明确分口把关,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帮助。
5、协助主席加强与兄弟系、其它学生组织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 6.布置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时间性、合理的分工性、各部门的协调性;7.有工作上的担当,有责任心,时时做好自我的反省、总结工作,及时汇报上级;8.开会前做好准备工作,有思维、有条理;
9、各副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月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的部长会议、每月一次的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临时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部长及副部长职责
1、接受主席团领导,执行主席团决议,及时完成主席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分管办公室汇报工作,代表本部门参加对外的工作交流;
3、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精神和指导,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部委员人选的提名;
5、团结部内成,调动其积极性。
6、各部长及副部长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干部会议、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临时部长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分管副书记、副主席请假
7、每一个月有1-3次的部门日常例会,做好自己部门相关工作的引导,使干事能快速的适应、掌握部门的各项工作要领。
注: 部长、副部长工作条例中1至6条同样适用于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制度。
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处助理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开展,完成主席和副主席交给的任务;
2、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的有关文件,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3、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做好重要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有关物品保管;
4、负责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及会务事宜;
5、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系的学生会保持联系,做好信息来往和沟通工作;
6、负责对全体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情况的记录和考核,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
7、办公室主任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两周一次的部长会议、每月一次的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临时会议。并负责做会议纪录,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主席请假。
四、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生会每位成员享受的权利主要有:
(1)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的权利;
(2)参加学生会的各项会议和各项活动的权利;
(3)学生会干部选拔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推荐权与被推荐权以及自荐权;
(4)退出学生会、提出变动部门或职务要求的权利;
(5)有关学生会工作的监督权;
(6)学院及系规定的学生干部所享受的其他权利。
(二)学生会每位成员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端正自己的态度;(2)遵守学院及系有关学生干部行为的规定;
(3)尽心尽责,努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承担的其他任务,并对其结果负责;
(4)执行系团总支和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服从其安排。
(三)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即每位成员享受权利,必须履行相应的权利。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