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木中学关于请假的若干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学请假制度”。
栗木中学关于请假的若干规定
一请假权限
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教师自行联系并在假条上注明用课或代课教师,2至3天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请假教师自行联系并在假条上注明用课或代课教师,4至6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一周以上由中层干部会议确定审批,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二请假手续
1凡学校派出开会、学习、短期培训,办理公共事务,先到办公室领取公假条,经校长审批后,假条由办公室转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2凡需请假的教职工先到相应的负责人处领取假条,假条上写明请假理由,请假时间,3天以内指明用课教师,相关领导审批后即时转交教务处。3全校大会、升旗、课间操、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第二活动等,则分别向相应的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审批后交记出勤的领导备案。
4续假或消假,凡假期已满的教师必须按时返校工作,如需继续请假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如在请假期限内返校的要向教务处消假。凡请假未批准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作旷工论处。
6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不能到校上班,来不及办理请假的,必须有事实为依据或者有证人作证的准予补假,但必须先电话联系或捎口信教务处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到学校一天内必须补写假条,否则同样按旷工论处。7有特殊情况需调课的,如测验、邻居红白喜事需要帮忙等需要调课的,经查实可以调课,调课只能在当日内审批,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的,双方记旷工。
8各类假条,每周交记出勤的领导处汇总公布。
罗甸县栗木中学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