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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王院乡中心学校申报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的通知》(浙教办[2011]63号)和《绍兴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检查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王院乡中心学校位于嵊州市西北部山区,东接崇仁,南连石璜,西通诸暨,北靠谷来,距城关21公里,著名景区——百丈飞瀑在王院境内,素以 “旅游之乡”、“药材之乡”、“苦丁茶之乡”著称。2010年,全乡面积31.89平方千米,人口5482人,辖4个行政村:王院村、石山屏村、丰田岭村、培坑村,全乡国民生产总值6532万元,人均纯收入7325元。
王院乡中心学校现有班级6个,学生96人,教师15人。学校先后被评为省教育强乡镇、省Ⅲ类标准化学校,嵊州市文明单位、“五好”基层党组织、家长满意学校,嵊州市教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会、帮困助学先进集体等。
近年来,我校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建有教学楼、师生宿舍楼、食堂、传达室;计算机教室、劳技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体育室、实验教室、多媒体教室、卫生室、心理咨询室等专用教室齐全。建有水泥篮球场一个、乒乓球场一个、150M环行(60M直道)塑胶田径场;教学仪器、电化教学设备均达省定一类标准,音、体、美、劳、卫、图书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备目录标准;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基本达到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
二、对照《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
(一)、学校规模和建设情况。
1、根据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办学规模达到省定标准,平均班额达到省规定标准。
自评情况: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及今后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办学规模为6个班级。现有6班,学生96人,平均每班16人,因山区学龄儿童少,加上外出上学儿童较多,故办学规模较小。办学规模达到省规定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2、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齐全。自评情况:学校设有6个普通教室。专用教室设有实验教室、音乐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兼用、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劳技教室,共5个。专业用房设有仪器室2个、档案室、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室和心理咨询室兼用、队室、体育室,共8个。办公用房设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校长室、副校长室,共4个。生活用房设有师生食堂、师生宿舍、浴室等。学校按国家规定配有完全小学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相适应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齐全。
自评结论:达标。
3、学校用地面积达到标准。
自评情况:学校用地面积有5504平方米,生均20.39平方米,超过省标6个班用地面积4020平方米,生均14.89平方米的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4、校园功能布局合理,校舍建筑面积达到标准。
自评情况:学校校园设计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学区、活动区分离,明确区分。各建筑物彼此独立,又浑为一体,学校建筑标准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校舍建筑面积2179平方米,生均8.07平方米,超过省标6个班建筑面积1913平方米,生均7.09平方米的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5、学校选址合理,校舍建筑符合要求、有安静、宁静、卫生的学习环境。
自评情况:学校校园位于王院乡王院村,周边为居民住宅和农田,无工业区,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干扰相对较小,道路宽阔畅通,交通便利,学校选址合理,环境相对安全宁静卫生,是较好的办学场所。
自评结论:达标。
6、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校园内无危房校园内无危房存在。
自评情况:学校校舍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经质监站和设计单位的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耐火等级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校园内无危房存在。
自评结论:达标。
7、学校土地、房屋权证齐全。
自评情况:学校用地具有土地证,学校食堂办有产权证,其余建筑已开具使用证明。
自评结论:达标。
(二)、教学技术装备。
1、图书配备达到省规定标准。
自评情况:图书室有图书9123册,生均33.8册;每年更新图书160册,生均达到1.1册以上;报刊种类订有40种,工具书、参考书种类达到80种以上。我校图书满足省定标准的80%。
自评结论:达标。
2、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达到省规定标准。
自评情况:学校科学和数学教学仪器已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备,能够达到省标要求。
自评结论:达标。
3、班班有多媒体,计算机有效生机比、师机比达到规定比例。自评情况:学校现有多媒体8套、学生机39台、教师机5台,均达到省规定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4、学校应建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并接入教育城域网,有应用工具软件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有网络安全设施。
自评情况:学校已接入教育城域网,办公场地、计算机、配备多媒体的教室、校园视频系统均接通网络。学校信息化已达到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三)、校园环境和安全。
1、学校有围墙、校门(包括门卫)校牌、旗杆、绿化等配套设施。
自评情况:学校、围墙,校牌、旗杆设置齐全,建有传达室并配两名门卫,实行24小时制。按设计规划实施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774平方米,达到生均1.21平方米以上。
自评结论:达标。
2、学校有一定集中绿地并达到省规定标准。
自评情况:学校绿地面积1774平方米,达到生均1.21平方米以上,绿化带种有桂树、香樟树、李子树、广玉兰、红枫等无危害植物。
自评结论:达标。
3、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含篮排球场)达到标准。
自评情况:学校拥有占地4200平方米的操场,有150M环行(60M直道)田径场,设有篮球场、乒乓球场。能适应学生的活动需要,达到省标准化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4、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的食堂设施和饮用水。自评情况:食堂、校店均有安全卫生制度、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学生饮用水是学校过滤器滤过的纯净水,水源通过疾控中心检验合格。
自评结论:达标。
5、有符合消防、防雷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设施设备,学校周边及出入口有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而无其他安全隐患。
自评情况:学校食堂、教学楼、师生宿舍楼都安装了避雷设施、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志。18只合格的灭火器分布在建筑物各楼层各科室。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通过不断完善硬件和软件,使得学校无安全隐患。
6、学校有安全保卫机构或组织,配备足额的安全保卫人员。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自评情况:学校每年都会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有保卫科、护校队、义务消防队、抢险救援队等校园保卫机构,并统一由安全管理处具体落实。同时学校聘请两名保安人员加强校园保卫和负责门卫工作,实行24小时制。学校在食堂、师生宿舍楼、学校大门安装有4个摄像头,全天候监控校园动态,有效防止校园伤害事故。
自评结论:达标。
7、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下非寄宿制学校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应配套措施。
自评情况:王院乡中心学校是寄宿制学校,设有20平方米的卫生兼心理咨询室,卫生人员配备是通过与王院乡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托管解决。
自查结论:达标。
(四)、师资队伍建设。
1、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配备标准。自评情况:小学教师15人,学生96人,师生比达到1:6.4,核定数的师生比达到1:18,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配备标准1:23。
自评结论:达标。
2、教师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初中高级职称教师中,具有非本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比例达到规定比例;无长期代课教师。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完善,经费按规定比例落实到位。
自评情况:小学教师15人,其中专任教师15人,都具有教师资格。专任教师中专科学历7人、本科学历8人,学校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100%;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9人、学校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比例达到60%,非本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有3人,比例达到20%。教师成长工程立足本校的实际,不断提高培训经费,努力做到教学、科研、培训的三位一体,并将教师的学历、素质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五年一轮的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中,我校有4人参加培训,占教师总数的27%。在全国中小学技术培训当中,我校教师12人获得二级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5人获得三级以上英语等级证书、11人获得省一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每年学校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达到2.5万元。
自评结论:达标。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的二十条指标,我校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评估,自评结果为:二十条指标均能达标,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申报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要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考核和认定。
三、存在问题。
1、专科教师紧缺。特别是缺少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课程的专科教师,在现有的师资条件下,难以发展优质教育。
2、教改科研层次有待提升。近年来学校积极推进的教改教研工作日见成效,但对照标准,我们尚有一定差距。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够多,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今后措施。
1、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弘扬人的主体精神,提高教育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认真对照《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继续查漏补缺,组织实施,力争高标准全面达标。
王院乡中心学校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