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品读经典征文比赛”。
“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通知
各镇(区)中心校、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现将苏教办语〔200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各学校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师生共同参与“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市语委办将根据各校征文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组织奖、优秀征文若干名。在9月份推普周期间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我市征文截止时间:8月1日。
投送地址:教育局2号楼2楼靖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
联系人:陈炳宏
语委办
2008年6月24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语委办公室关于举办
首届中华经典诵读暨“我与经典有约”
征文比赛的通知
苏教办语〔2008〕2号
各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 1
语委《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国语〔200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厅〔2008〕1号)精神,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经研究,定于今年第三季度举办全省首届中华经典诵读暨“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首届中华经典诵读暨“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由省教育厅、省语委主办。其中,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由南京艺术学院承办,“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由江苏教育报刊社承办;颁奖仪式由江苏教育电视台承办。成立活动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分别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参赛项目评审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参赛对象为:无影视话剧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的教师、大学生、外国留学生、讲解员。参赛形式既可以是个人诵读,也可以是集体诵读。
“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参赛对象为: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中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中华经典诵读比赛:8月3日,完成参赛报名和参赛作品征集;8月15日前确定决赛名单;8月26日举行决赛。
“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8月10日,完成作品征集;8月28
日前完成评审。
首届中华经典诵读暨“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颁奖仪式暂定于9月12日在江苏教育电视台举行,中秋节在江苏教育电视台播出(通知另发)。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校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有关工作信息请及时通过ywb@ec.js.edu.cn报送。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红蕾,联系电话:025-83335382;省文化厅联系人:张人健,联系电话:025-84699857。
附件一: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方案
附件二:“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二
“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中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
比赛设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和教师组。
二、征文内容
小学生、中学生主要谈学习经典诗文的体会和感想,以及在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有趣、感人之事。小学生可写读后感、小故事,字数在600字以内;中学生可写读后感、故事、散文、随笔等,字数在800字以内。凡报送的学生作品,须附有指导教师简短的点评。
教师组征文内容主要为指导经典学习、组织诵读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可写成教育叙事或教学随笔,也可写成活动方案,还可写成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奖励办法
每组各评出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300名。主办单位向获奖者及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组织发动情况(报送作品数)、获奖情况评出组织奖20个。主办单位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刊社有关报刊刊载,并视情结集出版。
本次比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参赛流程
1.作品选送。8月10日前,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将初选后的作品寄送江苏教育报刊社。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成才导报》编辑部;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6275602、86275618;联系人:董康、沙安玲。截止日期为8月10日,以邮戳为准。
2.初评。8月24日前,评委会对收到的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按30%的比例选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作品。
3.终评。8月28日前,评委会对经过初评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各组别获奖名单。
4.颁奖。暂定9月12日在江苏教育电视台举行颁奖仪式,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单位)颁发证书、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