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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报告
—2006年11月1日在浦东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浦东新区副区长 万大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就一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向常委会作汇报。
一、关于总体进展情况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批准以来,浦东围绕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率先”的要求,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浦东明确的“一个作用、三个区”的功能定位,坚持“看清楚、想明白、有重点、抓突破”,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有序展开。
(一)主要特点。一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呈现如下特点:
1、全面部署,整体设计,系统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一个指导思想,十项任务,三个着力,四个结合”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2005年—2007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框架》。3月下旬,市委、市政府以及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全市和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区委一届七次全会通过《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整体部署改革试点工作。
2、上下结合,协调推进,扎实开展各项试点工作。从目前整体进展情况看,三年行动计划框架确定的6个方面60个具体改革事项中,70%已经推开。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等39个具体改革事项已经启动,正在平稳推进;建立浦东空港保税物流园区等13个具体改革事项已形成具体方案,并积极与国家有关方面沟通争取先行先试;土地制度改革等8个具体改革事项,由于目前条件尚不完全具备,正处于调研准备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纪委、人事部、科技部、商务部、民政部等十五个中央部门在浦东新区开展了20余项改革试点项目。
3、抓住机遇,着眼创新,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从整个改革试点进程看,在重点领域取得了进展。比如,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率先实行行政管理投诉制、问责制、评估制、监察制四个制度,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制度保障。再如,在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浦东率先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对跨国公司资金流动和跨境资金运作起到重要作用。
4、在推进经济领域改革同时,其他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按照“四个结合”的要求,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在社会、文化等其他领域改革方面也取得一定进展。
总的看,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对上海和浦东加快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今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开始显现,国家有关部委在浦东进行的部分试点项目已在其他省市推广。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新的体制动力。
(二)重点领域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重点围绕“三个着力”、“两个聚焦”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1、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体在以下四方面。
(1)创新政府管理体制。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
——参照“二级市”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和新区事权关系。新区提出在项目审批等8个方面,希望赋予浦东新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经市有关部门的协商和沟通,在下放规划、财税、土地管理、环保市容、项目审批、社会事业发展等六个方面的管理权限上已形成初步协调意见。
——继续推进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新区与功能区事权、财权划分和交接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理顺新区层面与功能区域和街镇的职能、事权和财权,探索建立互补型、高效率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川沙功能区域开展块的行政监察派驻试点,探索监察体系的垂直领导,实行监察主体与监察对象相分离的监督机制,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监督保障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和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北蔡镇、唐镇率先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制定了《浦东新区北蔡镇、唐镇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主要改革内容包括精简党政内设机构,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具体推进三方面的改革:
——推出提高行政效能的四项制度。以中纪委(监察部)依法行政监察试点为抓手,实施提高行政效能的“四个制度”改革,目前已出台《浦东新区行政效能投诉暂行办法》、《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浦东新区行政效能评估暂行办法》和《浦东新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暂行办法》等四个办法。目前正在逐项细化实施意见。
——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已形成具体试点方案上报国家人事部,并开展了试点准备工作。
——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改革。制订和实施《浦东新区绩效预算改革试点方案》。首先开展以项目支出为重点的绩效评价试点,以后再扩大范围。
(3)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探索了以下改革。
——实施城市管理改革。成立政府综合执法机构,并使执法重心下移,形成城市管理的快速发现机制和处理机制。目前,新区已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六个功能区域的城管执法大队,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指挥中心),明确了新区综合执法机构的综合执法领域,并开始执法工作。
——探索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开展教育“管、办、评”联动改革试点, 探索政府加强监管,委托社会评估,试行教育委托管理等改革。开展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诊疗费用为目的的基本医疗改革试点。在郊区试点一二级医院成立“医疗卫生联合体”,在联合体内部实行双向转诊、先进医疗设施共享和互为确认检查项目等改革;制定《浦东新区2006年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事业单位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和岗位设置试点工作。
——在街道探索剥离经济管理职能的新型管理模式,强化街道的城区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为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4)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市区联手推进减少政府微观经济管理的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浦东新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获得市政府正式批复。主要改革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总审批事项从原来的700多项减至220项。二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对继续审批的事项,统一审批格式,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优化企业设立和年检方式的改革。积极探索方便企业设立和年检,减少行政审批等改革试点。在去年推出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办法、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人力资本出资办法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扩大浦东登记管辖权、优化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办法、允许商标专用权出资、将企业不良记录相关责任人员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四项改革。
——深化中介组织改革。人事部已批准浦东开展允许人才中介机构外资控股试点。民政部已批复同意浦东新区开展行业协会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在浦东已处于酝酿发动中。
2、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深化金融、科技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新区主要抓住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三方面扎实推进。
(1)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具体进展:
——金融市场体系创新加快。央行体制创新在浦东展开,央行上海总部落户浦东,现已开始起步运作。经国务院批准,上海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已经挂牌成立。经商务部批准,石油交易所已开始营业。债券市场发展取得进展,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快速增长。
——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和推动金融机构集聚。人民银行宣布争取在浦东率先进行设立小额外币兑换机构试点,央行黄金储备中心已确定落户浦东。中国第一家货币经纪公司在浦东成立。全国首家信托登记机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在浦东设立。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市场机构——英国劳合社的分支机构落户上海。
——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包括:保险资金投资上海基础设施项目;国内首个外币基金项目和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已获批准。
(2)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具体进展是:
——科技部把张江纳入“火炬试验城市(区)”计划进行试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的集群式发展。通过部市合作,把张江建设成为我国高科技产业自主创新的示范引领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了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重点推进构筑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孵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进入“园区采购”、知识产权质押等。
——上海市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案已经形成,争取拟议中的公开发行非上市企业股份转让交易系统落户浦东。同时,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浦东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已在张江挂牌成立。
(3)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具体的改革事项是:
——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九项改革措施”,在浦东先行先试,解决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资金跨境流动难题。
——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十四条意见,上海海关公布了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九项措施。目前,正在争取中央有关部委支持,试行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申报单“三单合一”的旅客通关申报手续。货物通关的“一单两报”系统在外高桥保税区部分企业试点。
——商务部同意与市政府在浦东共建国家级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并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基地承接外包企业新聘人员的委托培训等业务。目前,商务部与市外经贸委、新区联合进行调研,拟出台鼓励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
3、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深化城乡二元制度改革。具体进展是:
(1)在川沙新镇探索“区镇合一”、“镇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川沙功能区域管委会与川沙新镇合署办公,进行“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尝试。新镇下设社区,社区设立社区委员会,实行镇直管社区的管理模式。
(2)积极推进郊区综合改革试点。新区成立工作组,选择张江功能区域作为社会主义新郊区试点,配套推进规划、建设、土地等领域的改革事项。如推进村级“二合二分二集中”的综合改革试点。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作进行改革,实行“村有村用镇管”的管理模式。
(3)实行城乡教育、医疗管理体制并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目前,在实行城乡教育管理体制并轨的基础上,新区正在推动城乡医疗管理体制并轨,加快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改造。在就业方面,浦东已经对非农就业实行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浦东基本建立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基本覆盖各类从业人员。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工作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工作的整体性、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改革事项的法制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对某些重大改革事项的认识仍需深化和统一,全市试点推进工作机制有待强化。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
目前,党中央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国务院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酝酿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各地改革都取得较大进展。因而,必须进一步加大推进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工作力度,突出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一是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一阶段,围绕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四分开、一减少”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形成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主要是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界定各行政层级之间的职能定位,形成上下错位、职能互补的管理模式;确定政府组织架构的改革方向,推进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等。二是进一步理顺市与新区的事权关系,探索“二级市”的运行模式,完善政府管理方式;三是进一步梳理现行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法制、事权等方面的问题,在国务院法制局、市人大和市法制办的支持下,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供立法保障。
(二)继续推进涉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着力抓好三个领域的改革。一是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形成区域性证券、债券、产权、期货等资本市场。不断完善金融衍生品期货交易所的运作,推进金融品种创新;探索增加石油期货交易所新品种;探索在期货交易市场进行企业化产品创新。二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在上交所建立非上市公司报价技术系统,在上海产权交易市场探索科技企业股权交易。三是加快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大通关”制度建设,扩大对外贸易企业的绿色通道。
(三)继续推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医疗体制及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一是在整个新区全面实施面向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按照市里工作部署,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在深化基本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为促进基本医疗服务体制整体改革起到示范作用。二是按照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精神,以“五个新”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张江功能区域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试点。积极争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