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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 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模式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每名硕士研究生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三)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专业实践可以是在校完成导师课题,同时鼓励到企事业单位、研究所实习。
(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分三个主要环节,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其中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要求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低于2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16学分。
三、培养环节
(一)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
(二)课程学习与学分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学位课12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2门,共4学分;专业基础课 8学分。
非学位课设置较多,学生可以根据课题的研究方向进行选择,要求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
非本专业报考的硕士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至少2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
进行补修。该类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培养的总学分之内。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三)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现场实践工作,主动与企事业单位、研究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专业实践环节用学分进行计量考核,按规定要求完成者计1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专业实践的具体环节、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参照《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
(四)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
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环节不作具体要求。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总结和提炼,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撰写1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
(五)学位论文及答辩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工作参照执行。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分别参照和等执行。
四、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以上规定的培养环节且满足要求,由学校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本培养方案自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试行)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保障
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研究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的稳定的实践基地。
二、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实践组织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⑴ 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⑵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⑶ 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⑷ 依托于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应将“专业实践计划表”及时报所在学院,由各单位汇总后于第二学期结束前2周内报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四、专业实践考核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320学时(每周20学时,按16周计算),计算总学分为16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研究生所在学院应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并组织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应在研三开学第一周前报研究生部培养科,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16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8月3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