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十项规定 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最新防治水管理规定”。
防治水十条规定内容
一、煤矿必须设置防治水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防治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二、煤矿必须配有防治水专业副总工程师,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防治水专业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矿井防治水专业人员配备不少于3名。所配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专业素质。
三、煤矿必须加强地表水害治理,每年雨季前对“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矿井,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并对矿井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及矿区附近地面存在古井的,必须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四、煤矿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本矿和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接近古空、老空、采空区等区域时,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制度。
五、煤矿必须加强水体下开采及底板承压水防治管理,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水体下的煤层,必须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炭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方案和开采设计,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在采掘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