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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电视答评
一、路政管理基本职责是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安全畅通。
二、路政执法主要内容:
1、保护路产,即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完好,以保障车辆安全畅通;
2、维护路权,即维护公路的行政管理权、使用权、所有权及相应的民事权利。其主要内容是控制公路两侧建筑区域;审理跨越、穿越公路的各种管线和渠道;审理平交道口。
3、保证公路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这是路政管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含超限车辆管理,履带车上路管理,机动车利用公路为试验场地管理
三、路政执法依据: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四、路政执法分类:
1、挖掘占用公路管理,包含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占用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2、影响公路畅通管理,主要是:①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设施等行为的管理;②损坏、污染公路行为的管理,包含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排放污物等损坏污染公路的行为;③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的管理,禁止在公路、桥梁、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和进行爆破作业;④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可能损毁路面的机具管理;
3、公路附属设施管理,附属设施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4、非公路交通标志管理,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
5、公路用地管理,公路两侧边沟外一米为公路用地,任何单位不得侵占和破坏;
6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标准为,国道20m,省道15m,县道10m,乡道5m。根据我县山区公路的实际,县人民政府在2004年10月20日,以关于明确城区和乡集镇道路规划控制范围等问题的备忘录,明确我县境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国省道不低于10m,县乡道不低于5m。
7、超限运输管理,是指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自2004年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来,认定超限超载标准为: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几何尺寸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①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4.2米以上);②车货总长18米以上;③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五、路政检查(巡查)
1、路政检查行为规范:①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持证上岗;②执法人员必须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用语得体,风纪严整;③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④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经检查,管理相对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交还有关证件并立即放行;⑤管理相对人拒绝检查,暴力抗法的情况,不得强行拦截和追截,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2、路政检查程序:①表明身份;②说明理由;③实施检查;④告知权利
3、路政巡查内容:①检查公路上有无泼洒、污染、堆积物、路障、履带车和铁轮车经过、挖沟引水等; 着重督查砂场接线路污染;路边砖场堆占路肩、污染路面;路边建房堆料占道;②检查公路桥梁、涵洞、边沟有无损害、堵塞; ③检查公路桥梁、隧道内有无异物和损害; ④查处公路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公路安保设施是否损坏; ⑤检查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上空有无管线等违法架设; ⑥检查公路路产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有无违法建筑和非公路交通标志等设施;⑦检查公路上有无违法搭接的平交道口;接线路、路边建房场坝连接有无水沟隔离; ⑧检查经路政审批的各项路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⑨检查公路两侧有无倾倒垃圾、建筑废弃物、弃土方等有关情况;⑩检查公路缺口、垮方及危桥险路警示警告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⑾检查公路施工作业现场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放是否规范,同时是否有执勤人员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和行车秩序;⑿检查公路管理、公路养护作业秩序是否正常; ⒀检查交通事故损坏路产,影响交通的情况; ⒁检查雨、雾、雪、凌等极端天气或公路水毁影响交通和造成交通中断的; ⒂检查有无公路“三乱”行为;⒃超限运输检查
六、路政违章与处罚
1、路政违章是指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管理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公路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理处罚规定,视违章情节及违章后果程度大小,依法给予管理相对人相应处理处罚。
2路政违章处理一般流程为:接到举报或公路巡查发现——现场勘查——立案---调查取证——制作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制作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组织听证听取管理相对人陈述申辩---适用法律、法规案情讨论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交通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自觉履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材料归档
3、对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路政违章行为,个人罚款50元以下,对法人及其他组织罚款1000元以下的适用于简易程序:表明身份,亮证执法---说明理由,听取管理相对人申辩意见---作出处罚决定,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告知管理相对人权利---当场处罚决定报备归档
4、路政处罚的执行。①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②对于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罚款,路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执法人员必须出具省级财政统一制作的罚款票据,罚款应在2日之内交付指定银行;③预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④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七、路政许可
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路政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许可事项(1)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3)铁轮车、履带车需要在公路上行驶;(4)超限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5)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6)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7)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8)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3、实施机构
(1)属于国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2)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⑶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4、许可程序
(1)申请。申请人需要申请上述路政管理许可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2)受理。公路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更正、补正申请材料。(3)审查与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公路管理机构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许可决定,并颁发有关许可证件。(4)期限。除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外,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
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5)变更、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八、201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路政巡查,确保公路畅通。大队每月上路不低于15天,中队每月上路巡查不低于25天,日巡查工作时不少于5小时。清理堆料占道704处计2180平方米;纠正制止路政违法案件38起;立案查处38起、结案38起、路政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严格控制公路建筑红线,制止新增违章建房56起,拆除1处120平方米;共计收回路产损失赔补偿费16000元。
2、快速反应交通事故路损案件,及时赶到现场,控制势态,疏通交通,收回路产损失赔偿。辖段共发生交通事故共112起,造成路产损失210000万元,死亡16人,结案112起,收回路产损失赔偿费320000万元,结案率为100%、索赔率为100%。
3、加大超限治理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超限检测车辆4611辆,超限3732辆,除不可解体及鲜活农产品外,对3267辆超限车辆实施就地卸载,卸载吨位达2400余吨,依法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用629478元。
4、积极开展路政专项治理,维护公路产权,保持路容路貌。开展专项治理5次;清理拆除龙门架4块,非公路标志牌69块,非公路宣传横幅1000余条;规范加水站9个;规范路边经营39起,清理摆摊设点265个;规范公路连接,实施路宅分离32起180余米;治理砂石场运输沿线抛洒58起。
5、严格路政许可,规范许可程序。受理路政许可申请49起,许可17起,不予许可32起。
6、服务高速路建设,依法实施路政管理。合理安置高速路拆迁户在普通公路边修屋建房91户;路政许可跨公路龙门架4座;办理行道树砍伐许可2起,砍伐28株;配合施工单位进场筹建工作需要,增设施工便道平交道口36处,拆除钢护栏22块,砍伐行道树64株;加强各施工单位在普通公路边施工的安全监管,排查隐患36起,下达监督文书8起,督促设置安全警示警告标牌70余块,设置隔离围挡3处;主动进入高速路施工单位、料场进行上门宣传21次,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列》宣传资料2000余份。
7、加大路政管理力度,打造平安公路,为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条件。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建设、城镇化建设等各类涉路施工活动较大程度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在加大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更大程度体现执法为民。积极主动事前介入,为管理相对人寻找法律支持,及时制止处理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新农村建设路边建房162起,规范接道口100处近600m。支持工业园重点项目建设增设平交道口6处,拆除钢护栏18块,沿公路用地及水沟埋设管道10公里,架设杆线900m。积极服务县城黑色化建设,协助在公路边选择弃料场3处,维持交通安全,保证路面整洁,确保近10万方城市建设土石方倾倒处理。主动为乡镇自来水管网建设保驾护航,协调沿公路用地埋设管网近3公里,在路边修建自来水厂1座。
7、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在坚持按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在重点时期,特殊天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18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活动6起,排查隐患872起,落实整改872起,建立台账12处,进行通报6起,处理责任人8人,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6起,进行安全培训2起,受教育30余人,开展安全生产主体活动2次。快速响应短时间交通中断突发事件56起,出动路政人员180人次,雪凌汛期全天候上路巡查,及时处理影响交通的突发事件;响应重大突发事件6起。
8、狠抓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行路政执法培训2次,参训人员33人次,进行路政军训1次,举办路政业务比武1次,参加州局路政技能比武4人次,参加路政技能比武5人。
9、加强路政宣传,树立良好路政新形象。采取形式多样的路政法规宣传,送法上门宣传445户,逢场赶集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覆盖全县9个乡镇,设置固定宣传标语9幅,悬挂临时标语9幅,网络宣传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