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1浅析城市服务型社区治理新模式(4月28日改)_社区化服务型管理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6:01: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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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服务型社区治理新模式

摘要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的生活已经从低层次的物质文明向高层次精神文明和文化文明迈进!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正处于以市场化和现代化为发展方向的社会转型时期,这是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转型。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则应运而生。社区不仅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的缩影,社会中各种复杂的关系和林林种种的问题都会通过社区反映出来,所以社区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之前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社区的发展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加快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社区治理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是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有效地改善社区环境、积极的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极大地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的治理模式是由社会形态所决定的,但社会形态不会自主产生治理模式。社区治理模式的产生来源于政府、国家和社区的相对关系和社会性质,包括了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两个重要方面。社区的治理是一个复杂而长久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施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推进,探讨建立在政府与社区互动的基础上的社区治理模式,就成了一个对于社区建设与发展来说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课题。

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在社区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探讨构建适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区治理模式,为当前的社区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社区;社区治理模式;社区服务

序言

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正处于以市场化和现代化为发展方向的社会转型时期,这是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转型。中国社会的民间组织尚不发达,商品经济与市场机制等还处于发展初期,为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积极承接企业分离出来的大部分社会职能,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社区就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引入社区是一个制度必然的选择。我国的社区建设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变迁的需要,由政府自上而下地推动、开展起来的。当前,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索适合我国社区发展的治理模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了。

研究内容和研究目的社区是社会的缩影和微观反映,社会中各种复杂的关系和林林种种问题都会通过社区反映出来。社区的治理是一个复杂而长久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施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推进,探讨建立在政府与社区互动的基础上的社区治理模式,就成了一个对于社区建设与发展来说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课题。在如今这个社会转型,正在进入整合社会形态的阶段,最重要的就是重视治理模式的重塑。这是巩固改革成果、稳定社会形势的需要,因为毕竟治理更具有稳定性、程序性,更加注重方式方法。社区的治理模式由我国的现阶段社会形态所决定,但是社会形态并不会自动产生治理模式,而是需要人们主动地把握时机对治理模式进行构建。社区的治理模式是根据一定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形成的,包括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两个重要方面。在传统的社会形态下,由于国家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控制,其治理主体呈现出单一性、排他性、不可选择性等特点,其治理方式呈单向性,缺少灵活性和人性化,其对社会的治理完全依仗于统治阶层的专制统治和对权力、社会和经济资源的垄断来支撑。而在现代社会形态下,我国的国家、政府和社会处于一种现代化的社会分工合作情况下,因而形成了一种合作共治的局面。政府的产生源于公民权利的赋予,政府的决策行为反映的是公民的意志,社会和国家呈现良性互动的态势,政府和社会的职能趋向服务化、去领导化,共同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因而其治理模式具有多元性、双向性。

每个社区都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协调稳定和进步发展的基础。之前许多国家的实践都证明,社区的发展对于助推国家经济、促进社会变革和协调发展,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抬升社会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及其深远的影响。在我国社区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沈阳模式、上海模式、青岛模式等,尽管该些社区城市治理模式在组织体系、社区模式、功能作用等方面有所不同、特点各异,但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而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帮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努力推进社区建设。

在这些模式中,社区和居委会都不同程度地带有行政机构的色彩,自治的功能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弱化。与此同时,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起就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崭新理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由发展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直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一次提出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拉开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幕,对地方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提出了去领导化和建设服务职能的要求。哲学上讲,部分组成整体,整体是部分之和,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社会的细胞,每个社区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社区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微观基础,没有基层社区的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就无从谈起。一个健康、成熟、和谐的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居民良性互动、各司其职、和谐友好、相互帮助、持续发展的新型服务型社区。

一、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应当肯定,在伴随着我国新型社区治理在很多城市轰轰烈烈地推行开来时,城市的社区治理确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区成员资源共享、当家作主、共建社区的社区参与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广度和深度都有了较大拓展。但是,当前我们社区治理改革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难题,社区的治理仍旧面临着新的挑战。纵观当前中国政府在社区治理的结构、手段、方式与过程,可以发现我国在社区治理方面仍存在如下问题:

1、社区治理理念陈旧落后

据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本质与规律,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和思想,而且还能以正确的理论和思想指导实践,产生主观能动性,从而把思想和设想的东西变成现实,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意识还能通过意志、信念和情感、知识、经验等形式,指导、促进与控制人们的行动,使整个社会、集体等能够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靠全社会力量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意识的这些作用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和进行新型社区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把社区治理理念的形成和更新作为一个重要的事情来抓。我国政府在当前对社区治理工作的认识上存在着许多不到位的现象,许多社区工作者和基层公务人员认为社区工作没有什么搞头,不过是一些打打招呼、发发传单的事;而一些驻地单位认为,社区工作是街道、居民委员会的事,因而不关心、不配合社区工作,有的甚至借“社区改革”之名把本属于本单位负责的一些工作也推向了社区。从前的政府在“社区行政”的习惯思维作用下,没有分权、放权或者授权的意识,喜欢“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分工和分类,而“社区行政”思维指导下的“大一统”管理导致社区治理中政府行为普遍产生“越位”、“缺位”和“错位”,从而使城市基层社区重新沦为影式而毫无特点和能力的的“全能社区”。另外社区中的“单位制”、“街道制”等理念仍然存在,不能做到转变社区居民观念,从而与建设协商民主型社区的理念相违背。

2、社区治理体制不合理

第一,结构不合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社区组织构架由相互联系的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成。其中区政府的社会职能定位是我国的基层城市政权机关,街道办事处是隶属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居委会)是依赖于源自街道办事处的指导而执行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这三级管理层次上可以看出,机构的设置存在相应的不合理现象,即:机构设置与权限呈反比,即街、居组织过多而管理范围、权限不相等,进而其组织领导权利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同时社区内自发团体和中介服务性社会组织发育严重不足。另处,某些社区存在着多个同属一个社区的企、事业单位,但因为该些单位主要由其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管理,横向之间并不发生联系,亦不受居委会管辖,形成“条块分割”的零散局面和管理上的不便不力。

第二,管理职能不明确。这主要表现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在对应的社区管理中的职能不明确。原来的街道办事处只履行行政职能,但在进一步转变的社区管理中,行政、执法、宣传、文教卫及街道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都下放到了街道办事处,使它逐步演变为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发展、经济促进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机构。街道在难以承受职能压力的情况下,只好把任务分化和逐步转移到受其“指导”的下属居委会身上,久而久之,原本作为群众自治性组织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领导与指导二者兼有的关系,这本不是什么坏事,但是由于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能力和机构有限,居委会直接接受上级政府领导就导致了其原有的自治管理功能日益萎缩和难以发挥,长此以往,将逐渐变成一层“行政傀儡机构”,进而将不再有服务职能和自治属性,影响广大居民的社区参与行为。

第三,管理制度尚不规范。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单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使用“条专块统”的管理模式,这本来是一种极为有效和分工明确的管理模式,但是由于社区管理的不规范、不到位,造成了“条”专不起来、“块”统不了的尴尬局面。该现象主要是由于街道办事处对自身的行政服务和管理范围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缺少相关管理经验和组织机构设置,而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又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产生重叠和冲突,于是就造成了社区事务相互推委或相互扯皮,形成了好事大家上、坏事都不管的局面。另外,社区内的自发社区团体组织等亦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范和组织公约,让社区成员共同遵守。

第四,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重管理轻服务,社区居民的自发参与性低。原因之一是社区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形成,社区服务的相关重点不突出、社区服务领域不宽、各项服务形式不新、居民服务质量不高,从而没有起到社区服务应有的作用。在这些模式中,居民委员会在不同程度上带有一些行政机构的性质,服务职能也没能很好地发挥。同时还存在着社区治理的思想老旧、社区治理体制存在不合理、社区治理机制不全、法律条文不完备等问题。由此可见,积极构建一种与当前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人认为本文论述的我国应该建立的服务型社区治理模式,是一种能适应现行的城市社会实际情况以及社会现状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而且也符合我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精神要求。

二、社区治理模式

关于“模式”的定义也不统一,一般来说是这样的解释:每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解决方案的核心。由此可知,模式其实就是认识和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当我们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升华到理论高度,就会形成模式。模式又有不同的范畴和范围,当一个模式逐渐成熟的时候,自然就会出现很多的模式。比如社区治理模式,顾名思义就是有关解决社区治理的路线和指导思想。社区治理模式不会在社会发展中自动产生,而是需要人们在实践中主动认识和把握形势,主动地进行构建,社区治理分解来看包括主体和方法两个方面。在传统的社会形态下,由于国家对社会进行了全面的控制,其社区治理的主体呈单一性、排他性以及不可选择性,产生了权利的绝对使用,其社区治理方式呈单向性、绝对性,而政府对社区的治理完全靠着统治阶级的专政和以及主要社会资源的垄断来施行。而在现代社会形态下,国家和社会处于明确的分工合作的状态,日益形成服务型政府,形成合作共治的局面。政府源于公民权利的赋予,而政府的行为反映的是人民的意志,当社会和国家产生良性互动,其治理模式就具有了多元性、双向性。

三、如何实现社区体制改革

社区治理的主体应该多元化,多元化的主体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才能形成相对独立、协调合作的多中心治理的新型结构关系模式。社区作为基层和小社会的缩影,其内含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它是政府、市场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共同产生作用的场所。随着基层社会的分工和分化,尤其是市场型组织和非营利型组织的发展,这些组织在社区中都占有了自己的空间,并由此产生了权利。社区的多元权力的互动,首先就是要处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如何合理解决有冲突的社会秩序。社区治理的多中心强调的是多个主体的参与和权力分配,同时还要求社区管理者能够合理处理各治理主体间权利分配的问题。由于组织和居民的角色是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下文将就服务型社区治理中的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各种部门所担任的角色以及相关权益、义务等进行分析。

在服务型社区治理中,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很难处理。就政府角色而言,如何在社区的多中心治理体系中明确自身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分割好各自的职权范围和角色定位,是社区治理过程中政府将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般而言,社区参与的形式可分为制度性参与和非制度性参与两大类。制度性参与是指社区成员在既定制度规范内的参与活动,制度性参与的常见形式有选举、表态、执行、管理、决策、监督等,该形式纪律性强,组织形式严密,条理性好,但是缺乏人文主义精神和灵活性。非制度性参与是指社区成员超越既定制度规范的参与活动,常见的形式有议论、投诉、抗议等,非制度性参与的形式不拘,特色各异,但是存在比较大的变数,疏导管理不好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在社区参与中,不同主题会以不同形式参与社区治理,选举、表决等属于制度性参与,而游行抗议等则属于非制度性参与。综上所述,社区参与的内涵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一是从本质上看,社区参与的不同形式表现了不同主体之间不尽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各自的特点。社区并不是一个行政机关,而是一个接受政府指导的自治体,每个居民都要为这个自治体付出一份力量和承担一份责任。在这个自治体内,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享受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而社区管理参与的过程既是分享权利的过程,同样也是履行义务的过程。社区内每一个成员,无论是居民还是单位,亦或非正式团体,都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社区的建设添砖加瓦。二是从外延上看,社区参与包含了社会参与的所有内容,又有些社区管理的独有内容。凡是与社区有关的公共事务或活动,都将是居民与组织参与的对象,包含的范围很大。三是从参与目标上看,社区参与的目的是为了社区的健康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幸福。也就是说,通过社区成员的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的民主提升,本着以人为本建设社区,以不断满足居民生活文化要求为宗旨,努力促进社区发展和壮大,从而推动社区的全面进步。四 结语

在现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我国的社区管理方法还是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所以要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社区治理制度,建设新型社区文明,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培育公民社会意识,创建学习型社区,繁荣社区文化。同时,我们只要坚持社区和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坚持以民为本、走群众路线、统筹兼顾,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一定能把我国的社区治理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展望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社区治理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坚持改革,锐意创新,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社区治理模式,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世界强国就不是一个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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