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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专利代理商浅谈: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意义上看上去相同,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东莞专利代理商为你解答:
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 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从专利权的稳定性来看,发明是经过实质审查的,所以一旦获得专利权,其权利是比较稳定的,不容易被无效,而实用新型未经实质审查,即使获得专利权,其权利也非常不稳定,很容易被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