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管理条例(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团支部推优入党制度”。
外国语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条例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一条 “推优入党”工作由各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推荐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第2、3周进行,班级团支部每学期进行一次;其他团支部每学年一次(上学期)。
第三条推荐对象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在班级排名前50%;专业综合测评中居前50%;
(三)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符合以上四项条件并党校结业1学期以上的优秀团员,可推为党员发展对象。
第四条“推优入党”的步骤:
(一)所在团支部对“推优入党”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与程序指导;
(二)“推优入党”工作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推荐对象候选人在支部团员会上轮流发言、答辩,阐述自己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回答与会团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名单,注明得票情况,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同全体团员见面,向全体团员做出说明。
(四)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报上一级团委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交辅导员审核。
(五)辅导员审核后,由推荐团组织正式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第五条推优入党工作要求:
(一)推荐前团支部应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对团员普遍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进对党的了解。
(二)坚决克服那种发展团员入党是党组织的事而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
(三)推优工作实行“申报答辩”制度,对于未提出申请者,坚决不予讨论和推荐。
(四)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五)要坚持标准,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严格程序,坚决杜绝“推优”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
(六)推荐对象如在一学期内未被发展,应由团支部重新推荐。
(七)要建立“推优”档案,严肃、翔实地记录培养过程;要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和党团衔接的原则,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使“推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委。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委员会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