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梅中学食堂员工管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员工食堂管理办法”。
上梅中学食堂员工管理条例
(九不准,五必须)
一、九不准
1、不准患传染病者上岗,每年定期体检,身体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不准用盒饭盛食品,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不准现金交易与私人记账,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4、不准购买病禽肉、废油,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5、不准出售变质及过期食品,违者罚款500元,并辞退工作。
6、不准扯皮骂架,扯皮骂架每学期累计达三次者辞退工作。
7、不准学生以及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间购买食品及就餐,违者罚款该组每人次50元。
8、不准乱抬物价,违者罚款100元。
9、不准配偶或其他亲属干扰食堂工作,违者辞退工作。
二、五必须
1、必须服从食堂负责人及组长所安排的工作,违者辞退工作。
2、必须坚持个人卫生,每天穿工作服上班,违者每次罚款30元。
3、必须保持食品卫生,霉烂变质食品、过期食品速即处理,凡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所属罚款由该组负责。
4、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案板上不能存有杂物,案板每天清洗2-3次,垃圾及时处理,凡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所属罚款由该组负责。
5、必须防火、防盗、防鼠,有意外情况及时反映,发生事故追究该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