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社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文学社计划”。
第一章 总则 朝阳文学社社规
第一条 朝阳文学社是在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南校区)学生处领导下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本社宗旨:活跃校园文学,拓展学生视野,报道校园动态;
第三条 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下开展各项活动,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社设社长、副社长、社长助理和秘书各1名;下设:编辑组、采访组、外联组
和宣传发行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以及干事若干名,另设见习生若干名。以上由社员选举产生,即召开干部竞选大会,由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或自荐参与
竞选,在各社团和老师的监督下当场选举,每年改选一次。
第五条 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我社,负责总体事务规划、分配以及制度化建设等;副 社 长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分管招生、培训、考核、竞选等;
社长助理辅助社长和副社长,负责办报、财管、协调和督察等工作;
秘书负责文书、会务、档案、传达、纪律等的相关事宜工作;
组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协作按时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第六条 分属机构职责
⒈例会:每月初召开社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干部工作汇报、社员考核、社费报告、部门评价等,每星期须召开干部例会,另外组长必须有固定的部门例会;
⒉部门:编辑组全面负责校园征稿、审稿和社刊排版工作,设版面编辑和文字编辑等;
采访组负责校园新闻采风采写和报道以及校园生活调查,设小记者和调查员;
外联组负责与校内外社团的邀请访问交流和联谊等工作,设联络员和外交员;
发行宣传组为本社活动宣传及校报社刊发行,设发行员、宣传员和书画员等;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社员权利与义务:
⒈发言权和表决权: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和重大决策的表决投票权;
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干部职务选拔的竞选和投票权;⒊咨询监督权:对本社团经费管理及组织过程等咨询监督的权利;⒋退社自由权:享有合理退社自由,但不得随意退社,退社社费将不退还;⒌推荐权:可以推荐社内外优秀稿件或社外人才加入本社;⒍评优权:均有机会参与评选“优秀社员”的荣誉称号,获得证书和奖励;
⒎培训权:均有机会获得社内安排的一切培训;
⒏自觉交纳社费的义务,具体数目按实际情况而定,由秘书负责收取登记;
⒐自觉遵守本章程,促进我社团结和发展,维护我社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⒑须接受并完成我社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我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四章 细则
第八条 社费
1.来源:以社员社费、变卖报纸社刊等为主要来源,作为社团日常内务和活动的费用; ⒉管理:由社长助理保管(登记、凭证、公开),支出报销须有社长或副社签字;
第九条 入社
凡对文学感兴趣的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
和我社考核认可,即可成为文学社正式社员,分为自主招生和毛遂自荐;
第十条 社员纪律
1.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⒉开会、活动:1)注意仪容仪表;2)佩带证件3)积极发言;4)作好笔录(将会定期检查); ⒊积极出席值日、会议和活动:凡迟到一次,惩罚一次;迟到三次,惩罚加警告;迟到五次,留社察看,记过检讨;迟到七次,勒令退社并收回社员证;无故缺席三次,视自动退社;有事须请假,经主持者签字方有效;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4、每位社员每月须上交稿件1篇,并向全校师生征收稿件,按程序择优录用到校刊或
社刊上,稿件严禁抄袭,超过三次者,以退社处理;
5、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外使用本社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或会议;
6、值日:1)在场;2)评稿;3)工作任务;4)打扫卫生和摆放好桌椅文件等;5)关好灯门;
7、活动:辩论赛、文学展、板报比赛、话剧比赛、知识竞赛、社团文化节等;
互动:游戏、郊游、晚会、文学沙龙、干部课堂等;
8、无特殊原因一个月内不履行其职务者或社员义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职务或自动退出本社;
9、凡违反我社纪律者,一般视情节轻重由秘书发放“改进单”,严重者以退社处理;
10、凡加入他社和退社者须写申请书(说明缘由),并经社长和指导老师批准签字方有效。自
行离开者,作为违反纪律处理。
第十一条 社员考核制
⒈设学期考核基础分为30分。若该社员的扣分超过30分,即开除社籍。
⒉社员每交一篇稿件加3分,获奖发表依情况加3-5分,否则未交月稿扣3分/篇;⒊倡导文学社社员广开思路,提合理建议和方案一经采用,给本人加3-5分⒋值日未到,以缺席处理,并须重新值日;值日卫生或未整理好,扣1-3分;
⒌凡是值日、开会和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⒍凡未作好会议记录者,扣2-5分;
7.工作表现积极者,给予加3-8分;不配合工作安排的,扣3-5分;
8.其余视情况而定,由其上级给予适当加分或扣分,并报到秘书处作好登记;
9.据考核成绩依次累计和结合考核卷,期终评出3-6名优秀社员和一个先进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凡修改社规,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后以2/3人支持方通过,并且每年改选后须修改一次;第十三条本章程自2009年10月9日起正式实施,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我社所有;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南校区)朝阳文学社
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