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鄂绿创办[2004]1号
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绿色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文明办、民政局、建设局:
2003年12月,省环保局、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鄂环发
[2003]97号),提出了在全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并成立了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下发了省级绿色社区考评标准。一年来,各地结合当地实情,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提高社区环境管理和建设水平,促进城市环境工作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带动全省更多的市、县参与到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来,2004年12月到2005年2月,我们将开展湖北省首批绿色社区的申报、评审、命名、表彰工作。现将有关
1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开展全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将社区作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社区环保宣传氛围、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倡导可持续消费观念为目标,推广绿色社区理念,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由局部带动全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共同发展,引导全省各市(州)、县建设更多环境优美、文明、居民环境意识高的绿色社区。
二、数据收集:为完善管理,逐步建立各级绿色社区基础情况数据库,逐步使表彰工作的申报程序、评审程序、表彰程序规范化、标准化。请各地认真填报“全省绿色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并在12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汇总上报省环保宣教中心(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自2005年起,省级绿色社区、国家表彰绿色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首批省级绿色社区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04年12月8日前,上报“全省绿色社区情况调查表”(附件)。
2004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级绿色社区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2005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对申报社区进行抽查。2005年2月28日前,发文、表彰、授牌。
2005年3月至8月,推荐部分省级绿色社区参加“国家表彰绿色社区”评审。
四、申报要求:省级绿色社区要在市(区)级绿色社区命名一年的基础上申报,各地环保、文明办、民政、建设部门要本着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湖北省省级绿色社区考评标准》和时间要求,积极推荐并在做好符合条件的省级绿色社区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环保宣教中心 冯缨 刘丽
电 话:027-87884162 027-87879670(传真)
电 邮:abgordan27@163.com
附件:全省绿色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绿色社区 省级 申报 通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4年11月29日印发打 印:王清华校 对:冯 缨共印100份
附件:
全省绿色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1、单位名称:
2、所处市(州、林区):
3、联系方式:
4、从事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人员数量,资历(学历或职称):
5、从何年起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是否下发过正式文件?
6、目前你市(州、林区)有多少个社区?多少个市(州)级绿色社区?
7、农村、郊区是否有市级绿色社区?数量?
8、你市是否对已命名的绿色社区进行定期复评?如有,间隔多长时间复评一次?
9、是否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哪几个部门?
10、是否针对社区举办宣传教育活动?以何种形式开展活动?是否定期举办?
11、组织单位在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经费来源?
12、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经费来源?
13、在绿色社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14、社区配合开展创建工作的主要机构是哪些?
15、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为当地社区带来的好处是什么?
16、是否有关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简报、期刊、网站?请列举名称。
17、是否针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印制相关宣传品并向当地社区居民分发?请列举宣传品名称。
18、对本地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希望在哪几方面加以改进或寻求支持?
19、对省(国家)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期望和建议。
填报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