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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年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的规定,以及院人事教育局有关指示精神,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增补和调整工作已经结束。同时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已在国家人事部备案。
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变化: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为院直属专业评审委员会,从而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范围更扩大了,不仅受理人事代理单位(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还扩大到京区院属企业。
二、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人事部备案后,该评审委员会所授予的专业技术资格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人才引进、岗位聘用、退休待遇,以及单位资质认定方面都将与社会接轨。
三、评审委员会专家由调整前的17人增至25人,新任评委的平均年龄为43岁。获硕士学位以上17人,占评委总人数的68%;院外专家9人,占评委总人数的32%。
四、根据增补专家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扩大评审的专业范围。评审包括:计算机工程、软(硬)件研发、网络及多媒体技术、电子工程、自动控制、测控技术、光学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新药研制、建筑工程、智能建筑、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与空调、机械设备等相关专业。
现将2007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 8月1 日至31日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者,持个人存档证明或用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来我中心报名。
2.申报人应认真准备和填写申报材料,如实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状况和业务水平,不得虚报和剽窃他人成果。申报材料请于8月31日前报我中心,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33mm×48mm)及评审费。评审费按物价局核准后的标准收费。
3.评审及答辩结束后,申报人可于10月31日以后在中科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获得资格者可在12月初领取《资格证书》。
4.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发人教字[2001]137号文件精神,不受理院属科研院所人员的申报。
联系电话:82610727 82610726(人才服务部)网 址:www.daodoc.com 附件:
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评审范围
1.凡京区院属企业及委托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研制开发、技术应用、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2.国家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期满,并办理转正定级后,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技术员
大(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1年见习期满。(二)助理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者。
2.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1年见习期满。3.大学专科毕业,任技术员2年以上。4.中等专科毕业,任技术员4年以上。
5.工作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三)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者。
2.获得硕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4.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指导初级人员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四)高级工程师
1.获博士学位,任工程师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工程师5年以上。
2.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根据产品研发的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课题,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具有组织实施重大技术项目的能力,具备指导中、初级人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4.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为企业产品的研发,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且带来明显效益者;为重点攻关项目做出重大贡献者。
三、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1.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黑色笔迹)。2.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综合材料封面(可通过http://www.daodoc.com填写完整后下载)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第1-7页 ③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学历证书(复印件)⑥学位证书(复印件)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⑧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3.申报高级职务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设计技术报告;提交项目的评审报告、用户的评价等。具有管理背景的申报人,须提供技术性论文。所提交材料为合作完成且反映不出申请人所起作用的,须附《第一完成人对申请人所起作用的说明》(可下载)。
4.申报高级职务者需在专家评审会上进行技术工作报告和答辩,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如提交外文材料需附中文译本,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等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的认证。
四、业务自传的编写
1.业务自传应以项目为线索,以其中1-2个项目为重点进行较详细的技术性论述。
2.说明本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所起的作用。①简单介绍该项目的背景。
②重点论述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切忌以项目的技术含量等同于个人的技术性工作。
③具有技术管理背景的申报人,应说明本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业绩和管理权限。
④提供该项目完成后的评估与结论。
五、注意事项
1.可打印的评审材料必须打印,且字迹清晰(正文一般应使用4号字),表述清楚、准确,内容完整、真实。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材料的审查核实。要求贴照片的须按规定粘贴照片;需盖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3.按规定提供的各类证书、证件;须审验原件,留复印件。4.送审的《综合材料》须根据材料目录的顺序,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