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申报、稽核温馨提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保稽核申请”。
温馨提示
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更好地方便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单位经办人员重复跑路,浪费时间与精力,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参保单位申报、稽核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07年度劳动情况年报;
2、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能反映本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
3、《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4、《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二、对于无法提供前两项资料的参保单位请携带以下补充资料: 与申报缴费基数有关的会计总帐、明细账、原始凭证、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便于核实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及工资总额、缴费基数。
对于无法提供前项资料的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请携带经职工本人签字的2007年3、6、9、12四个月的工资发放表,职工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与工资表一致的,可以审核通过。实在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以上各项资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参保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留存备查。
四、职工签字与公示有关问题
参保单位请据实填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填报的缴费基数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应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职代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五、如果在申报、稽核中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各单位及时与申报稽核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2611577 12333。
谢谢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