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企业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补缴办理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成都社保保险补缴”。
企业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补缴办理指南
业务名称
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补缴
行政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9号);
2、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93号令);
3、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3号令);
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发[2001]175号);
5、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0]184号);
6、成都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发[2000]203号)
办理条件
企业自查有漏保人员的、因企业应保未保个人要求补缴的 办理程序
企业基本保险征集岗位核实中断缴费人员情况,经处长(副处长)审核同意,修改初保时间后,再行办理补缴中断业务,打印现金缴费单据或托收通知书,签收《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及申报资料,并存档。
所需资料
参保单位补缴申请报告、补缴对象的劳动合同、补缴年度工资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承办部门
市社保局企业征集处
办理地点
市社保局二楼二区2—18号柜台
联系电话
028-87706659
投诉电话
028-87706709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
办理时限内随到随办,即时办理
办理时限
每月5—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