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政风行风
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政风行风建设,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按照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书中甲方为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乙方为甲方所分管的各科、室、协会、大队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负责,承担第三条所列各项责任。
第三条政风行风建设责任
一、认真履行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承担的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任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模范执行并抓好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针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状况和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树立清正廉洁的工商形象。
三、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管中严禁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四、严格按“公示制”、“承诺制”办事,努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队伍行风建设。积极组织本部门党员参加市局开展的作风、行风整训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机关作风和行风的进一步转变;在政风行风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损害政风行风建设的不良行为,为工商机关在政风行风测评中取得好口碑好为次创造条件。
第四条责任追究
一、违反第三条所列责任的,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期限一年。
甲方 :乙方:
二○一一年六月日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