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上海电机学院学生手册”。
“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
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来源于上海慈善基金会捐赠,在校工会独立账户列支。由校工会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功能是资助校内品学兼优、奋发成才,弘扬我校“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的在读学生。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金额共计20万,分5年进行实施。每年设立4万元。每年设置20名,每名学生2000元。不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享受。
二、奖励对象:
1、本校在籍在读、且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学业成绩良好,上一学年获得过“博学奖学金”;
4、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勇于克服在经济、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5、积极参加校内外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在为他人无偿奉献服务,事迹突出。
三、申报与评选时间:
每年9月左右申报,11月完成评选。
四、评选组织与程序:
1、组织:评选工作由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与工会共同组织实施,并与上海慈善基金会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参与评选工作。
2、程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大学生资助中心复核→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终审、公示→“上海慈善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审核→表彰、资助
五、本评选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实施,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