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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档案局文件
米档发[2012]4号关于举办2012年档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米东区各档案协作组:
为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配合2012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的开展和档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米东区档案局决定于3月26日至3月30日举办2期档案业务培训班,两期班内容将穿插进行,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具体安排:
第一期:有移交进馆任务的单位、机构改革单位和新上岗档案员培训班
时间: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时间5天
地点:米东区党政办公楼负一楼档案局教室(D1-25)
参加人员:
1、以下有移交进馆任务的单位档案员: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城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2、以下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档案员:发改委、经贸委、农业局、畜牧局、文体局、旅游局、交通局;
3、新上岗档案员:张淑娟(芦草沟乡)、朱新萍(西路街道)、孙建超(南路街道)、候卫琴(组织部)、赵瑞玲、马丽娟(宣传部)、关华(政法委)、杨贵红(交通局)、刘晓晖(畜牧局)、于慧香(政务中心)、杨振山(党办政研室)、左赫娜(广电局)、王俊华(米东区就业再就业办)、陈超(草原监理所)、马文燕(农业技术推广站)、戈凌凌(疾控中心)、刘丹妮(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翁永芳(米东区矿业医院)、薛红彦(长山子卫生院)。
第二期:声像档案(录音、录像、照片)整理培训班 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时间半天
地点:米东区党政办公楼九楼中会议室
参加人员:以下单位档案员
卡子湾片区管委会、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宣传部、化工工业园、高新工业园、广电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
除以上单位必须参加外,凡单位保管有声像档案的档案人员均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细则》
2、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3、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4、进馆的各门类档案(包括文书、科技、会计、专门档案等)的质量和标准要求
5、进馆的不同载体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的质量和标准要求
6、全宗卷的内容及要求
三、有关要求:
1、培训班采取专业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指导相结合的方法,理论授课时间为2天半,其余时间进行整理归档操作指导,届时将由我局业务人员现场进行集中指导。请各单位档案员根据班次,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请假,参加情况将与各单位档案目标考核挂钩。
2、参加操作班的新上岗人员须将2011年所需归档的文
件材料收集齐全,带齐文件到培训班进行集中整理归档。有进馆任务和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带齐各门类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归档文件目录等相关资料。
3、第一期培训班按规定每人收取资料费、培训费等合计100元,第二期培训班不收费。
四、报名时间、地点:
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23日在米东区档案局办公室(党政办公楼负一楼D1-30室)报名。
联系人:贾孜拉、张恩
联系电话:0991—3352775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档案业务培训班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档案局2012年3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