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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一条主线、四种理念”要求,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优化党建工作方式,着力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努力培养一批示范辐射作用强、带动引领效益好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崇义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创出一条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的新路子。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针对性地落实示范点创建措施,力求每个示范点都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真正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品牌。
3、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创建工作,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创活新载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以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为抓手,分三年时间,高标准抓好长龙至龙勾“上寡线”,铅厂至过埠“余过线”,关田至丰州“赣丰线”三条党建示范长廊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具特色,覆盖全县”的基层党建示范点网络。2011年,在全县着重打造40个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县级党建示范点15个,乡镇级党建示范点18个,村级党建示范点7个(示范乡镇8个,示范村24个,两新组织8个),通过把党建示范长廊打造成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动力牵引”工程,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实现“三个新”总体目标:
一是基层党建工作有新亮点。各基层党组织创特色、出亮点、树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培育出一批在全县具有一定代表性、典范性、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构筑基层党建基础工程新亮点,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更显亮点。
二是基层党建氛围有新变化。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议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党建思路进一步清晰,党建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建措施进一步创新,党建合力进一步形成,在全县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三是基层党建水平有新提升。各基层党组织规范意识、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更加注重抓基层、夯基础,抓亮点、攻难点,各项基础性工作和常规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党建亮点进一步呈现,整体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创建标准
党建示范点要达到“五化”基本要求:一是阵地建设标准化。加大阵地建设投入,按照有一定的办公活动场所、有较完善的接待办公设施、有存放方便的资料橱柜、有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有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有整齐规范的资料台账“六有”要求建设党建示范点阵地;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并上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活动开展正常化。发挥党建示范点在服务群众、党员管理、活动开展、推进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各项活动开展正常有效;四是工作内容特色化。党建示范点建设与时俱进,突出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扣时代主题,紧跟党建形势发展步伐,突出自身党建特色;五是示范带动样板化。党建示范点成为展示基层党建的窗口,在县、乡、村党建工作中具有一定示范性、代表性、典型性,做到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学,成为基层党建学习的样板。
五、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是深入调研,申报实施。党建示范点建设实行“项目申报制”,采取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推广“五道程序”进行。乡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各村基本情况,在深入调研、综合评价、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围绕乡镇中心任务和发展需要,制定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提出乡(镇)、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建示范点名称、创建规划和实施计划等,经乡(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批准,县委组织部将重点对所申报实施的党建示范点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审批把关,经过审批过关的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批实施的不予验收补助。各乡镇要于7月30日之前制定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并书面申报1个乡镇机关党建示范点、2个村级党建示范点和1个社区或两新组织组织党建示范点,包括名称、创建规划、实施计划等。
二是科学选点,分类指导。按照“乡(镇)有亮点、村有看点、组(社区)有特点”的要求,乡镇要以农民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创先争优活动、“三送”活动等为载体,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好事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至少打造1个乡镇机关党建示范点;示范乡镇要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内容,以实施党员“定区联户”、党组织“进区入会”、“三培两带两服务”、“党群共富链”、“三会共管、两项监督”、“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困难党员“一卡通”等为载体,至少打造2个以上村级党建示范点。要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延伸党建工作触角,按照“没有组织的抓组建、有组织的抓规范、已规范的抓提升”思路,推进农村社区、个私协会、产业协会(合作社)、非公企业等党建工作,至少高标准打造1个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县委组织部将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特点,分类细化机关党建、农村党建、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措施,使示范点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稳妥推进各项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措施,精心培育。对经组织部审批实施的党建示范点,采取结对帮扶、跟踪指导办法,帮助指导党建示范点建设。一是实行领导挂点制度。每个党建示范点安排一名县四套班子领导、一名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挂点联系,示范点所在单位党组织为责任单位,负责示范点的创建和指导工作。二是实行业务联系指导制度。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建类型,县委组织部针对性选派党务干部采取“1+N”形式,挂点联系党建示范点,负责从示范点场所的规划、建设、资料台账整理等方面,按照高标准、上档次的要求进行具体指导,使示范点真正成为可看、可听、可信、可学的党建工作展示窗口。三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度。整合城乡帮扶资源,精心选派34个在全县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帮扶能力的县直单位(部门)、个私企业结对帮扶34个党建示范点,通过集中人力、物力的帮扶,把示范点建成全县精品点。
四是督查考评,严格奖惩。建立党建示范点督查考评制度,县委组织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督促抓好创建措施落实。年终组成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验收,县委组织部制定详细的考评实施方案及细则,排出名次,评选出优秀党建示范点。将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示范点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毫无进展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限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加大对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总结、推介力度,县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汇报会,汇报党建示范点经验性、特色性工作,交流和探讨示范点工作经验,指导示范点创出特色、取得成效。在此基础上,适时召开全县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召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互观互学推广示范点经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县电视台开辟电视专栏,定期播出我县优秀党建示范点创建情况和党组织书记谈党建专栏,并及时总结挖掘示范点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崇义党建网、赣州党务公开网、组工通讯、江西日报、赣南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推介。同时,运用电教手段,通过拍摄工作汇报片或专题片的形式,对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比较直观的图文资料,扩大优秀党建示范点影响力,让示范点成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导向标。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示范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工作制度,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并及时跟进建立起示范点挂点联系、政策扶持、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制度,确保真正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凝聚共建合力。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指导组,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县委宣传部要及时对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县新村办、农工部、农业局、供销社、工信局等单位(部门)要积极参与,整合部门资源,为示范点创建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4、及时总结上报。要及时挖掘总结示范点培育工作中涌现出来好典型、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要从理性的高度加以提炼规范,用制度的形势固定下来,形成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中共崇义县委组织部
2011年7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