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区棚户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林业棚户区”。
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工程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陇南市康南林业总场林业勘察设计队
项目负责:石 平
技术负责:郑
洲(康南林业总场副场长 工程师)
牛绪宁(建筑工程师)
成果编号:KN2010-002 报告主编:石 平(康南林业总场产业开发科科长 工程师)表格填报:梁 军(康南林业总场林业勘察设计队 副队长)
编制人员:李 奎、石 平、王建成、冯国宝、王放学、田国栋、张康平、周雪琴、梁 军、郜 强 制
图:牛绪宁
校
稿:张红英、周雪琴。
审
稿:王建成(林业勘察设计队队长
高级工程师)
定
稿:王树权(康南林业总场场长)第一章 总论
1、项目提要
1.1、项目名称:甘肃省陇南市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场2010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康县城关镇、阳坝镇、长坝镇 1.3、项目性质:新建(异地新建)
1.4、建设规模:户数300户、建设面积21000m2。1.5 法人代表:王树权(康南林业总场场长)1.6、主管单位:甘肃省林业厅
1.7、项目建设期限:2010 年至2011年
1.8、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项目建设需总资金2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市级财政及林场和职工筹集2130万元。
2、项目依据
为改善国有林区职工住房和工作条件,根据甘林计函字[2010]3号《关于编制2010年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场国有林区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特别是“5.12”特大地震遭受重大损失的特殊情况,为逐步改善林区职工住房,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甘肃省2010年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表下达我场危旧房改造300户的任务,2010年4月1日甘肃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在兰州召开了全省编制2010年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培训会,部署和专题研究了省、县(局)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总场根据调研,编制了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3、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概况
根据甘肃省2010年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表下达我场危旧房改造重建300户的任务,结合省上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培训会要求,全场规划建设300套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的经济实用房20754平方米。现就建设用地等有关事项已取得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第二章 建设方案 2.1建设范围
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范围包括总场所属阳坝林场、清河林场、豆坝林场、长坝林场四林场及总场机关职工危旧住房共300户,计20754平方米 2.2危旧房界定标准
我场是甘肃省十大国有林场之一,是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单位。全场危旧房共计37227平方米,其中:职工住房12597平方米,业务用房24630平方米。其中:六十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平房8730平方米,七十年代修建的砖木结构平房15420平方米,八十年代后修建的砖混结构的房屋13077平方米。在“5.12”地震中全场37227平方米房屋均遭到损坏,经陇南市恒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鉴定,全部为危房。经调查摸底,582户职工要求进行危旧住房改造。经过职工申报,各林场推荐,总场党委讨论研究决定,2010年进行300户共计24000平方米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2.3户型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参照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标准,结合省上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培训会要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基本户型定为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一种户型。2.4改造方式
阳坝林场35户原址重建,长坝林场35户异地新建,清河林场70户、豆坝林场85户、机关75户均为进县城集中新建。
2.5改造规模与布局
全场共重建300户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20754平方米,总场机关和阳坝林场原址重建,长坝林场进填异地重建,清河林场和豆坝林场进县城异地重建。2.6辅助配套与公用服务设施解决途径
全场重建300户经济适用房需修建大门和院墙、硬化院子3处,化粪池3个,附属水电设施3处等辅助设施。其中:供排水和供电、通讯等辅助配套设施已上报有关部门,有望纳入国有林区水电、通讯、道路工程规划中。第三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 3.1、估算标准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依照陇南物价水平和康县住房建筑工程行业报价估算总投资。3.1.1技术经济指标
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住房定为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一种户型。康南林业总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职工住房为砖混结构,综合成本造价1400元/㎡(包括征地费、辅助配套设施)。原址重建的绿化率为70%。长坝林场异地重建的土地为苗圃置换地,清河林场异地新建,阳坝林场、豆坝林场、总场机关均为原址新建。3.2投资估算
工程建设按成本造价1400元/㎡计算,总投资:2906万元。其中:阳坝林场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35套,建筑面积2421平方米,计339万元,清河林场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70套,建筑面积4843平方米,计678万元,豆坝林场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85套,建筑面积5880平方米,计823万元,长坝林场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35套,建筑面积2421平方米,计339万元,总场机关两室两厅(69.18平方米)75套,建筑面积5189平方米,计727万元,总计2730万元。3.3、资金筹措方式
按中央补助、省级配套、林场和职工自筹四种方式。3.3.1中央补助金额
本次进行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共计300户林业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按中央每户补助1万元,即需中央补助300万元。3.3.2省级配套金额
按省级配套每户补助0.2万元,即需省级配套资金60万元。
3.3.3林场自筹金额
国有林场需自筹240万元,3.3.4职工自筹金额
职工集资2306万元。第四章 保障措施 4.1领导保障措施
总场成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总场场长王树权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徐春林同志、副场长郑洲同志、副场长赵维春任副组长,冯国宝、田国栋、王放学、张康平、黄生孝、李魁、冯正勤、张安勤、马富安、张文辉、张宏斌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办,赵维春同志兼任主任,冯国宝、田国栋、李魁、石平任副主任,赵维春同志兼项目总负责人、刘学杰、王建成为技术负责人,冯正勤、马富安、张文辉、王永宏、郜强、张春梅、柴小琴为办公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 4.2政策保障措施
总场将严格遵守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有关政策,积极与发改委和城建部门协调争取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享受危旧房改造的职工范围,鼓励职工自筹资金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4.3资金保障措施
总场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配套资金的同时,采取多种渠道,千方百计筹措林场应筹措的资金,并及时收取林业职工个人的应缴纳的资金,保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对资金设立专户,单独建账核算,通过审计、稽查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对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资金,要严肃处理。4.4制度保障
严格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建立相关制度,严禁将本次保障住房按商品性住房进行买卖。项目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住房档案。使全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4.5宣传保障措施
总场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和宣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政策,采取板报和宣传栏等形式,使每个林业职工和离退休职工都了解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有关政策,积极配合这次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4.6产权确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个人投资达到70%,将办理个人产权,本次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将办理成个人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