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考评通知_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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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牧厅

关于对2011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

目进行考评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农牧(农业、畜牧)局:

为认真做好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肉羊和蔬菜产业项目绩效考核和评价工作,提高我省现代农业项目管理水平,督促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切实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考评工作是检验项目实施成效的重要手段。为切实搞好此项工作,省上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肉羊产业项目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年度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明确了考评目标原则、考评依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等。有关市、项目县(区)财政部门和农牧(农业、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搞好项目考评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考评 在考评工作中,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准确把握考评内容,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对各方面的情况做出准确评价。考评工作按照县区自查、督导检查和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一)县区自查(占综合考评的20%)。项目县(区)财政、农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组成自查小组,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填写《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务于3月5日前报省项目管理部门。

(二)督导检查(占综合考评的20%)。省级项目管理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于3月中旬对项目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集中考评(占综合考评的60%)。5月份,省级项目管理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项目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与验收。

三、注重实效,真正用好考评结果要通过此次考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对自查、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仔细研究并及时整改。对未开展自查工作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报告的,相应扣减综合考评分数。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安排实行奖励淘汰制,此次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1年度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肉牛肉羊产业项目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2011年度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2011年度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肉牛肉羊产业项目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2011年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肉羊产业项目管理,科学、客观、合理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和工作成效,根据《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2]5号)和《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甘财农[2012] 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目标和原则

(一)考评目标

通过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牛羊产业项目的实施与运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牛羊产业健康发展。

(二)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采用科学、规范的考评程序和操作方案,准确、合理地衡量项目的绩效情况。

2、全面完整原则。对考评内容进行整体评价,点、面结合,全面、完整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3、权责统一原则。行使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必须对取得的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根据考评内容的不同,结合项目实施效果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考评依据

考评主要依据国家财经法规、中央和省分别制定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县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下发的项目批复等文件材料。

三、考评对象

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肉羊产业项目的有关市、县(区)及省直有关单位。市、县(区)财政、农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

四、考评内容

(一)实施方案制定:包括实施方案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支持环节、项目选择、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合理性、科学性等。

(二)支农资金整合:包括项目县整合相关资金的渠道、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等。

(三)资金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资金拨付进度、配套资金落实、资金使用规范程度等。

(四)组织保障工作:包括项目县成立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机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政策信息宣传以及总结报送情况等。

(五)项目完成情况。包括良种繁育体系和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等各项建设内容是否保质保量完成、种羊投放是否到场户等。

(六)项目效益发挥。包括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七)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对被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出,或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并经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五、考评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考评方式

本项目采取自查、督导检查和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自查工作由项目市、县(区)财政、农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组成自查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2年3月5日前上报省项目管理部门;督导检查工作由省项目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12年3月中旬对项目市、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集中考评工作由省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考评小组,于2012年5月份对各项目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集中考核和验收。考评小组由省、市财政农牧(农业、畜牧)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

(二)评分标准

自查和集中考评按照《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规定内容进行量化打分。自查占综合考评的20%、督导检查占综合考评的20%、集中考评占综合考评的60%。省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将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年度考评按不合格处理。

项目县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其年度考评按不合格处理。

五、组织管理与其他事项

省财政厅、省农牧厅联合成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牛羊产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项目考评工作。省、市、县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考评检查组的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项目建设资料、账簿等,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情况。

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省级项目管理部门在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时,对考评优秀的项目县予以倾斜;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县,根据其整改情况相应作出继续保留或淘汰资格的处理,同时据情调减所属市州项目资金总额。

2011年度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

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2011年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管理,科学、客观、合理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和工作成效,根据《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2]5号)和《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甘财农[2012] 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目标和原则

(一)考评目标

通过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的实施与运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二)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采用科学、规范的考评程序和操作方案,准确、合理地衡量项目的绩效情况。

2、全面完整原则。对考评内容进行整体评价,点、面结合,全面、完整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3、权责统一原则。行使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必须对取得的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根据考评内容的不同,结合项目实施效果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考评依据

考评主要依据国家财经法规、中央和省分别制定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县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下发的项目批复等文件材料。

三、考评对象

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的有关市、县(区)及。市、县(区)财政、农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

四、考评内容

(一)实施方案制定:包括实施方案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支持环节、项目选择、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合理性、科学性等。

(二)支农资金整合:包括项目县整合相关资金的渠道、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等。

(三)资金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资金拨付进度、配套资金落实、资金使用规范程度等。

(四)组织保障工作:包括项目县成立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机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政策信息宣传以及总结报送情况等。

(五)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高原夏菜标准园、日光温室规模化小区、钢架塑料大棚规模化小区积极集约化育苗基地等各项建设任务是否保质保量完成等。

(六)项目效益发挥。包括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七)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对被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出,或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并经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五、考评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考评方式

本项目采取自查、督导检查和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自查工作由项目市、县(区)财政、农牧(农业)主管部门组成自查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2年3月5日前上报省项目管理部门;督导检查工作由省项目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12年3月中旬对项目市、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集中考评工作由省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考评小组,于2012年5月份对各项目市、县(区)开展集中考核和验收。考评小组由省、市财政农牧(农业)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

(二)评分标准

自查和集中考评按照《甘肃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规定内容进行量化打分。自查占综合考评的20%、督导检查占综合考评的20%、集中考评占综合考评的60%。省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将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年度考评按不合格处理。

项目县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其年度考评按不合格处理。

五、组织管理与其他事项

省财政厅、省农牧厅联合成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项目考评工作。省、市、县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考评检查组的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项目建设资料、账簿等,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情况。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省级项目管理部门在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时,对考评优秀的项目县予以倾斜;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县,根据其整改情况相应作出继续保留或淘汰资格的处理,同时据情调减所属市州项目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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