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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发达乡镇农村社区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特定时期,农村新社区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参加了本次城乡统筹培训班学习,我感触颇深。现结合平阳县欠发达乡镇实际,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由于农村新社区建设尚处于试点阶段,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尚在探索之中,因此我的看法尚有较多不够完善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县农村,特别是欠发达乡镇的农村的存在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村级组织的传统模式,已经与当前的新情况新形式不相适应,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亟需成立农村新社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1、农村新社区建设滞后,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反复强调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江苏、浙北嘉兴等地,特别是嘉兴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探索,开展农村新社区建设,有效地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而相比之下,近年来,温州,包括我们平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方面还步子迈得不够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相对滞后,以致我们新农村建设难以推进,城市化的水平严重滞后,半城市化的现象非常突出,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行政村“低、小、散”的现象十分明显,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县共有600个行政村,数量多,规模小,1
分布散,其中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就占了400多个。别特是欠发达乡镇,行政村“低、小、散”现象更为突出。村级组织设置的“低、小、散”,导致村庄之间壁垒重重,农村土地、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的不能得到优化配置。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村级组织的传统模式,已经与当前的新情况新形势不相适应,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城乡利益关系失衡的重要方面体现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导致农村地区出现了公共产品与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农村新社区建设滞后,农村建设普遍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所需资金主要村集体自筹,这对经济整体情况较好的社区来说问题不大,但是对一些经济薄弱的社区来说,各种建设所需经费来源则十分紧张,无法满足社区的正常运转需要,更是无法提供优质、全面的农村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滞后于居民的需求。
二、加快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注重实际,以“联”为主。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中“转”是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并”是必经途径,而“联”是近期任务。特别是在欠发达乡镇,方法上要稳步推进,重点做好“联”的文章。主要原因有:一是行政村撤并后遗症比较严重,工作阻力大。我县于2004-2005年实行了大规模的行政村撤并,将行政村总数由原来的870个调整为600个,撤并村的后遗症比较严重,群众对撤并村工作相当敏感,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工作推进难度很大。二是时机不成熟。今年
行政村换届刚刚完成,又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也刚刚告一段落,人心思稳,不宜操之过急。三是综合配套改革未跟上,条件不成熟。在现阶段,由于股改、户改等工作还未完成,基层干部群众心理难接受,实行“转”、“并”条件尚不成熟。基于以上实际情况,走“联”的道路,采取“多村一社区”的模式比较现实,比较可行。该种模式适应了农业产业化和大农业的时代要求,代表农村社区未来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对农村城镇化的积极回应和对“村民自治”体制的超越。当前可先行组建组团式过渡性社区,实行“双轨过渡”,为今后的“并”和“转”打下基础。当前主要是要做好“联”的工作,重点是采用“先联后并组建农村社区”或“联合成立农村大社区”等模式,先行成立过渡型的农村社区或松散型的农村大社区,设立临时性机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双轨过渡”,待条件成熟时,撤销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布局。一要注意科学性。村级组织设置的科学性必须以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和农房集聚改造布局为基础,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心镇建设“1+X”总体框架体系相对接。二是注意尊重历史情况。尽量不去打破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与办事处设置和片组管理相结合,建议原则以1992年乡镇撤并前的乡为单位进行设置,比较合理。三是注意规模适中。以社区服务中心村为核心,服务半径为2—3公里,人口1万左右,农民群众到社区服务中
心30分钟以内,一般上覆盖3—10个村庄。但在人数较少地和域较大的山区,应考虑便民因素,适当多设。确实不能多设的,也要适应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
农村新社区成立后,各种关系要理顺。现在不少同志比较疑惑,各种关系如何理顺,特别是办事处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当前,要研究确定社区与办事处,社区与所辖行政村之间的关系问题。一要结合实际,理顺社区组织和原股级办事处的关系。目前,在办事处尚存在的情况下,暂时可以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社区工作,共同研究,共同决策,共同落实。二要撤销办事处,提高工作效率。由于社区组织基本上可以代替股级办事处的功能,建议考虑在社区组织成立后尽快逐步撤销原股级办事处,从而减少乡镇的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三要理顺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双轨平稳过渡,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突出重点,强化服务。
农村社区建设是政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载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本目的是让广大群众得到更优的服务。因此,在农村新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把强化服务放在重要位置,围绕如何形成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和让农民获得实惠,来提升社区的服务功能。一要充分授权,下放乡镇的服务项目。要以方便群众为目的,通过合法程序向社区组织授权。将乡镇审批权限逐步下放到
社区。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各项服务集中整合到社区服务中心。二要落实代办制,做好便民服务。对土地审批、户籍办理等暂时难以下放的服务,社区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予以统一代办。三要坚持便民原则,允许就近选择社区服务。不要简单以户籍为依据提供服务,划地为牢,固定社区服务,而应以居住地为主划分社区服务,特别是在同一镇里,允许居民就近选择社区提供服务。此外,通过创建服务网点、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以即办式、接转式等形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基层性公共服务、社会性有偿服务、公益性志愿服务,将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后带来的新变化,不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五)提升素质,建好队伍。
农村新社区建设,最关键的是要有一支稳定的素质高、有专业技能的工作者队伍。一要配强班子。选配热爱农村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副科级后备干部到社区党组织和管委会担任负责人,委员可以吸收辖区内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管委会主任可由党组织书记兼任,委员可以吸收辖区内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二要抓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从农村社区长远发展考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要实现招得进,留得住,安心在农村工作,要尽量面向社区内部招聘有奉献精神、文化素质较高、熟悉农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人员,扭转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薄弱的现状。要加
强对社区干部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专题培训,提高他们推进社区建设的能力。三要强化保障。要明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提高物质待遇。建立社区干部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解决其后顾之优。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