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和社区建设的关系”。
“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入手,健全社区组织,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整合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相适应的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文明社区。”
并且强调,今明两年是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这一时期社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总的工作思路是: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和市第三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新型社区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作用、创新工作机制、转变领导方式和方法为重点,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为推进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按照这一工作思路,从现在起到明年,需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建立社区体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
建立新型社区体制,是推进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建立新型社区体制的重点是建立社区组织,而社区党组织又是社区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各区委和街道党工委一定要把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作为建立社区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市第三次城管会后,一些区已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各区在不同的工作层面上有一些新的探索和创新,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需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要因地制宜设置社区党组织。凡已划定社区的地方,无论辖区规模进行了调整,还是未做调整,都要根据《党章》规定,按照社区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着眼于新的发展和需要,合理设置社区党组织。原则上,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建立社区党委;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要建立社区党总支,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党委(如辖区规模较大,社会单位较多或非公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较多的社区);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要建立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党总支。需要强调的是,社区规模做了较大调整的,要防止把原来的居民区党支部简单合并为社区党委或党总支。组建新的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同时,又要重点考虑,有利于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有利于整合社区党建资源,有利于加强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无论是党委、党总支还是党支部设置,社区党组织均不设专门的工作机构,目前原则上不具有发展党员和处置党员的审批权。
二是要选好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要选举产生,但考虑实际情况,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先由街道党工委任命或选派,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随着社区体制的建立,社区中党员人数将明显增加,党组织的工作范围扩大、任务加重,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因此,选好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很关键。从朝阳、宣武两区的试点看,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比较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要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逐步建立起适应社区建设需要、具有活力的社区干部
选用机制。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强对社区党务工作者后备力量的培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可以交叉任职,宜兼则兼、宜专则专,具备条件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是理顺社区内党的组织体系。建立社区党委和党总支的,要按照党员分布和便于管理教育的原则,及时调整、理顺和建立健全下级组织,即党支部和党小组;党支部设置、党员人数相对较多的社区,也要根据党员的分布和工作需要,建立党小组。不管是社区党支部还是社区党委或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关于要不要重新选举的问题,可以按以下两条原则办:第一,如果原支部建制已经打乱,调整范围比较大,应该按社区体制重新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第二,未做调整的,可以继续按原有的支部开展活动,但工作要向区域性拓展,并做好必要的更名手续,待换届时统一调整届期。同时,也要抓紧在流动党员、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一般要纳入社区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街道党工委或区委直接管理。
四是调整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的设置。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般建立在街道层面,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层面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原已建立在居民区层面上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要随着社区的划定和社区党组织的建立,进行理顺和调整。
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分会,是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的组织载体。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的职责是不一样的,社区党组织是辖区内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协商议事的机构,是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的组织载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作用,并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围绕建立社区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建设是一个过程,建立完善的社区体制,是一项长期任务。今明两年在划分社区、组建社区主体组织、理顺社区各种关系等方面的工作非常繁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干部群众的思想会比较活跃,也会出现一些模糊认识。对此,既不能急于求成,硬性开展工作,又不能等待观望,按兵不动。因此,围绕建立新型社区体制这一当前的中心任务,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至关重要。
首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与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推进社区建设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提高对建立社区体制,加强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和市第三次城管会的有关文件,特别是要针对少数人目前存在的模糊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并要求党员承担起宣传群众的工作,成为推进社区建设的宣传员。要运用多种形式把市第三次城管会的精神宣传到群众。在划分社区,组建社区自治组织的过程中,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认同感,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在社区居民中培育“社区以人为本,民以社区为家”的新型社区理念。要注意克服和避免上面热热闹闹,下面冷冷清清的现象,一定要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尽快统一到中央文件和市第三次城管会精神上来。
第二,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能。要组织好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应该明确,社区规模的确定,须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但在社区体制条件下,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委会无论是人员构成,还是职责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体制创新的过程中,决不能用简单“翻牌”代替新型社区自治组织的建立。在建立社区自治组织的过程中,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发动群众的工作,使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并充分体现其意愿,以保证自治组织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有意识地推荐党员参加自治组织的工作,从组织建设上保证党对自治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进党领导下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街道、社区党组织还要积极引导和帮助社区自治组织,在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为加强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打好基础。
第三,要以建立社区体制为契机,贯彻“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原则,为群众办实事。建立社区体制,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社区党组织要善于体察群众冷暖,了解群众需求,反映群众意愿,为群众办实事,把给群众以更多的实惠,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在为民办实事的实际工作中。当然,在社区建设中,各地情况不同,工作的着力点也不尽相同,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选准自己工作的突破口,既要积极推进,也要注意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要贪大求全,开“空头支票”。
三、围绕建立社区体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市第二次城管会以来,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党组织围绕社区建设各项任务,扎实工作,取得了开拓性进展,特别是适应区域性党建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性工作上有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形成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基本框架。下一步,要围绕建立社区体制,推进社区建设的新任务,进一步探索加强社区党建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第一,要建立以“四性”工作为结合点,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共同发展的区域性党建工作联动机制。这个机制的有效载体就是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分会。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区域性党建工作中是主导力量,起牵头、组织和协调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社区体制的建立,区域性党建工作的重心要在一定程度上向社区转移,因此要及时以社区为单位,调整充实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通过组织载体和活动载体建设,把不同隶属关系的社会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协调起来,围绕社区建设的目标,协商议事、献计献策,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作用于社区。目前还有一些社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不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从需求出发、服务入手,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和卓有成效的服务,把更多的社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组织发动起来,切实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员为主体、社会单位党组织广泛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新格局。第二,要建立以理顺社区各种关系为着力点,以明确职责为重要环节,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原有体制下,多年形成的关系不顺、职责不清、职能扭曲的问题十分突出。通过建立社区体制逐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虽然难度较大,但必须坚定信
心,增强责任意识,从理清工作职责入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其它组织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是指导与接受指导的关系。社区党组织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治领导实现,而不是直接包揽和代替。为此,市委组织部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征求意见稿,请大家讨论,希望同志们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各区委也要从实际出发,着手研究制定规范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意见。
第三,要建立以服务居民为立足点,以志愿者活动为主要形式,充分体现先锋模范作用的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机制。随着社区党员队伍构成的多样化,既给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也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提供了更加宽广的空间和舞台。在社区党建工作中,要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渗透到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渗透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渗透到社区居民的“四自”中。从目前情况看,仅给党员提一般要求是不够的,必须根据党员队伍构成的情况,在原则要求的前提下,坚持分类管理。对居民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要发挥他们热爱社区、熟悉社区、关心社区的优势,动员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成为社区志愿者队伍中的骨干;对于流动党员、非公企业中的党员,要着重进行党的宗旨、组织观念和纪律性教育,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社区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对在职党员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内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途径及方法,发挥他们的职业优势和个人特长,服务社区、建设社区。通过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围绕建立社区体制,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6月19日,市里召开了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了下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将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个重点,我们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特别是今后一段时间,要继续以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为重点,紧紧抓住建立社区体制这一契机,在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要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经济“户口”普查的结果,加快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步伐,把消灭“空白点”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研究探索对流动党员、非公经济组织中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的有效方法。要把每一个党员都编入党的基层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们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注意抓典型,运用典型引路的方法,从整体上推进这项工作。同时,也要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中党的工作。
五、适应建立社区体制的要求,努力转变领导方式和方法
社区党组织建立后,要承担起领导社区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上,必须强调转变领导方式和方法,不能再以直接管理的方式实施领导,更不能使社区党组织又成为一级政府性机构,要寓管理于组织、协调、引导和服务之中。
在社区建设中,要通过创新活动载体,占领社区思想文化阵地,树立开放、健康、向上的社区文明形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在领导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工作中,要深入探索新型领导方式和实现途径。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又要严把政治关,确保社区居民自治的正确方向。积极引导和组织社区居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并要求社区党员在其中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