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园林化单位申报表”。
关于做好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申报
工作的通知
县委各部门、县各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充分调动各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发展申报园林化单位和园林化小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对照《江西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或《吉安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认真做好各单位庭院绿化建设与管理;
2、各单位庭院绿化建设自行负责,聘请或委托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并负责下属各单位的庭院绿化建设申报;
3、存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县房管局物业公司负责申报,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创卫片区和所在居委会负责申报,新建小区绿化建设由县规划建设局负责技术把关,县房管局和物业公司负责申报,达不到省、市级申报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
4、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各自的申报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评,凡获得省级园林化单位、园林小区的考评加2分,获得市能园林化单位、园林小区的考评加1分,申报单位的加0.5分,未申报的单位扣0.5分;
5、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县园林化单位、园林小区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于每年4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报县规划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所;
6、各责任单位要把单位庭院的绿化规划设计等情况在8月底报县规划建设局(详见表格)
附《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园林小区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吉安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及《各单位庭院绿化情况汇总表》。
中共新干县委办公室 新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