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伤残农民工贾召明获得工伤赔偿8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八级伤残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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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感谢家乡政府,感谢李县长的关怀,是你们救了我,救了我一家。”8月18日,平昌县人民政府李映收到江苏省丹阳市凯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打工的平昌籍农民工寄来的感谢信,这是李县长第二次收到贾召明的来信。
贾召明是平昌县佛楼镇文昌村五社农民,2005年到江苏省丹阳市凯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打工,6月11日,在工作时,右手四指及右手掌三分之一面积不慎被冲床截断,伤愈出院后,经本人申请,被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被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公司老板不同意按伤残等级赔偿,只同意一次性赔偿3万元,贾召明不服,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又数次上访丹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界牌镇人民政府,要求给予帮助,最终也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和处理,他还因向公司要求解决医药费和生活费而遭到公司保安的毒打。由于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打官司,一家四口人(包括妻子和两个小孩)被困外地。案件就这样被拖了一年多,万般无赖之下,今年6月,他给李县长写了一封求助信,请求家乡政府给予法律援助。李县长阅信后高度重视,赓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部署,并从劳务办和司法局抽调政策法律熟悉、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干部组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组,前往江苏丹阳对贾召明实施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组人员到达江苏丹阳后,首先看望了伤残民工贾召明,对他及家人进行了慰问,并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在全面掌握案情后,他们一边及时与丹阳市政府和丹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一边多方查阅、收集国家和江苏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在多次跟公司老板联系,希望能协调处理,老板却拒不见面的情况下,及时要求丹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丹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裁定江苏省丹阳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赔偿贾召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等到多项费用共计8.8万元,比公司老板自愿赔偿3万元多出了5.8万元。长达一年有余的贾召明工伤赔偿案在家乡政府的法律援助下终于得到了圆满了解决。
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
日期:20110429
作者: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我的工伤赔偿官司圆满解决了,我深深感受到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千言万语归结为一句话,感谢人民的好法官!”。4月15 日,一封来自四川省的感谢信邮寄到了临邑县人民法院李文铎院长的手中,信中字里行间无不凝聚着写信人雷约民对该法院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感激之情。
雷约民是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人,2009年2月经同乡介绍,来到位于临邑县境内的某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打工。2010年1月6日,他在车间内从事机床维修操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致使五指全部切除。事后,经劳动部门及复议机关依法认定为工伤,对此塑料有限公司不服,向临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雷约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审理过程中,法官们了解到,雷约民家庭非常贫困,他上有耄耋之年的父母,妻子没有劳动能力,下有年仅9岁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平时原本都靠他在外打工养家糊口。不料雷约民的右手受伤残疾,家中唯一的顶梁柱遭此重创,使得原本拮据的家庭更是不堪重负。为了使雷约民及时获得经济补偿、让其家庭在不幸的纠结中解脱出来,法官们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庭,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庭进行了质证、认证和论证。
在起初的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诉求争议悬殊。原告塑料有限公司认为,雷约民与本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声称该车间已转包给他人管理,事故责任与公司无任何关联,且雷约民是在职责范围之内受伤,不属工伤认定范畴,公司理应不予赔偿。被告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该鉴定结论合法合理,理应由塑料有限公司全额赔付雷约民各项经济损失。经过法官们一番辨法析理,各方当事人在赔付问题上仍僵持不下。
为缓和对立情绪,承办法官宣布休庭,并利用休庭期间,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在庭下促膝谈心,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协商解决争执。最终,在法官们一轮轮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下,塑料有限公司的态度开始由强硬转为缓和,表示可以考虑赔付雷约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而雷约民的情绪也冷静下来,亦同意放弃过高的理赔数额。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由塑料工业公司一次性赔付雷约民工伤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工伤赔偿款共计12万元,并当庭交付,塑料工业公司向法院撤回起诉。
令人回味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法官们为了给双方当事人留有一定的调和余地,缓解对立情绪,又避免案件因久调不结引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曾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为此,雷约民曾一度对法官抱有怨恨情绪,认为是法官故意“刁难”自己,对法院迟迟不下达判决耿耿于怀,一度怀有误解心理。当后来雷约民得知了法官们的良苦用心,按捺不住愧疚心情的他,也在其来信中向主办法官们连连道歉说:“是我太误会法官了,当初我还给上级部门写信反映过案情呢,如今看来我真是不应该啊!”春笋 杨武贤
两部门维权一农民工终获工伤赔付
发布时间: 2009-10-23 00:00
4月1日,一名揣着感谢信,手托“和谐社会、执政为民”锦旗的农民工来到下陆劳动局,将锦旗和感谢信塞到工作人员的手中,并连声说“谢谢,谢谢!”
两部门维权一农民工终获工伤赔付
4月1日,一名揣着感谢信,手托“和谐社会、执政为民”锦旗的农民工来到下陆劳动局,将锦旗和感谢信塞到工作人员的手中,并连声说“谢谢,谢谢!”
这位农民工名叫黄全文。原来,黄全文2008年曾受雇于下陆的一名建筑老板,在一家大型企业位于天津的工地上打工。2008年3月的一天,他在撬工地用的钢板时,钢板滑落下来将他的右脚砸伤,造成了右脚大拇指、中指和无名指骨裂。经过司法鉴定,属于十级伤残。可人在外地,雇用黄全文的老板仅仅为他支付了医疗费用。经过这起事故,黄全文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干重体力活了,家里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他也曾找到自己的老板,但老板的态度却非常强硬,说给他5000元,让他不要再来找了。
“才5000元,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呢?”黄全文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在鼠年的腊月二十八来到了下陆区劳动局。经过详细了解,下陆劳动局和总工会的负责人决定帮助黄全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年关已近,他们送给黄全文2000元过年费,让他先回家过好年,并承诺将他的事情按政策办好。
过年后,下陆劳动局和总工会的同志在街办、社区的配合下,打电话,上门,下车间,进社区……经过先后八次上门协商、调解,反复地做工作,这名老板终于答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和我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里规定的补偿标准对黄全文进行补偿,共补偿包括工伤期间的工资、伤残补助金、失业金等一共20664元。3月30日,黄全文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领到了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