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限的法律确认与规制_公民与政府的法律关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4:29:5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政府权限的法律确认与规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民与政府的法律关系”。

政府权限的法律确认与规制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政治的和社会的生活必须靠法律来规范。那么,当政府与大学构成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之时,政府的权限、政府在公共教育中的职能是什么?如果政府对大学的管制底线表现为大学的有限自主,政府的作用方式又是什么?政府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方式、方法来实现其职能,从而避免政府全能、无限地再次干预?

从我国依法治国的宪政理论来看,法治理论要求政府是有限政府,由此应当将政府的权责法定化,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角色不是高等教育的直接行政领导者,而应是高等教育事业的规划者和协调者;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应由过去以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通过法律来规范教育行为和活动;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关系也应由过去的行政关系转向法律关系和服务关系。

结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行政法》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我国政府对大学管理权限主要表现为:有权制定教育规划,统筹安排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即教育行政规划权;有权对高等学校进行监督,包括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财务活动等的监督,即教育行政监督权或教育行政评估权;有权对高等学校进行宏观指导、统筹与协调,在法律或法律原则范围内,运用非强制的指导、鼓励、建议、劝告、说服、教育及指引等方式进行管理,从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即教育行政指导权;有权在高等学校的设立、校长任免、招生计划等方面下达必要的行政命令,作为高校必须服从,但行政命令必须有法律依据,受法律严格制约,即批准设立与任免权;有权对高等学校的国家划拨的教育经费进行分配,即教育经费分配权。

虽然我们对政府管理大学的权限进行了初步的界定,但在具体的行使过程中,要把握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即:大学和行政部门能做的事,坚决由大学去做;地方和中央能做的事,坚决由地方去做;市场和政府能做的事,坚决由市场去做。政府做大学和市场不愿做或没有能力做的事。对于市场,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政府不干预;对于政府,不是法律规定的事情,政府不做。

下载政府权限的法律确认与规制word格式文档
下载政府权限的法律确认与规制.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