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保管理规定(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秀员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XX有限公司
员工保险管理规定
社保一般包括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为了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及用工市场的竞争力,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所有员工入职后应购买工伤及医疗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试用期员工
1、入职5个工作日之内购买工伤、医疗两种保险,所扣费用按深圳社保缴费规定分别由公司和个人承担;
2、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本人申请(本人书面申请交人事审核、公司审批)购买工伤、医疗之外的保险,所缴费用由自己全额承担;
3、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购买保险而造成后果的,其员工本人应承担责任,公司有权做出处理。
二、职员试用期满转正后,由本人书面申请,人事审核、公司审批购买养老保险,购买情况如下:
1、非深圳户籍的普通职员(缴交工伤、劳务工医疗、养老三种保险。其参保标准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参保;
2、主管、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缴交高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300元;
3、深圳户籍(只限经理及以上职员)缴交工伤、综合医疗、失业、生育、养老五种保险。按深圳市户籍最低缴纳标准基数参保;
4、所扣费用按深圳市社保缴费规定分别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三、在深圳范围内其它公司缴交过社保并有《社会保障卡》的员工,不需提供资料,只需之前公司停保。
四、在深圳市以外缴交过社保的员工,如需在深圳交社保,需要到原社保局开具证明交至行政人事部社保经办人办理转移手续。
五、在深圳从未缴纳社保或缴纳社保但未办《社会保障卡》的员工,应提供《社保数码照相回执单》一份(制卡费20元),新卡制作一般需要35天左右。在制作《社会保障卡》期间如员工离职,制卡费不予退还,离职员工可以在新卡取回后来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备注:公司也将统一组织办理,但有急需的可以入职时提供资料提前办理,但对本人没及时提供资料办理者出现看病不能报销等情况责任自负)。
人力资源部/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