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测试工作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智能变电站联调经验”。
XX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工作
管理规定
XX电网技术中心
2012年6月
XX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测试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XX
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测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变电站相关标准、规程、文件制定,用于规定XX智能
变电站本地化联调工作中职责划分、工作流程。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公司、电科院、检修公司、供电局等均指XX电力公司及下属各基层
单位及分、子公司。
第四条 联调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条 新建、改建智能变电站应该经过由电力公司统一组织的出厂联调测试、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入变电站现在进行安装调试。
第六条 XX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是依托XX电网技术中心的智能变电站实验室,由XX电力
公司基建部、运维检修部、科技部、调度控制中心和电科院、检修公司、各个供电局、送变电公司、电力设计院及相应的设备供应商共同参与完成的智能变电站出厂集成、联调、测试、出厂验收工作。
第二章、责任划分
第一条 XX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工作在电力公司基建部、运维检修部、科技部、调控中心
等指导下,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并与电网技术中心联合组织实施,送变电公司、设计院、监理公司全力配合。
第二条 公司基建部、运维检修部、科技部、调度控制中心、电网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单位
(供电局或超高压)等相关部门组成联调工作小组,小组负责联调测试过程中不同单位之间的总协调、方案审核、验收审核等工作。
第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基建部、运检部、科技部、调控中心职责)
1、基建部职责: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督,监督设备供应商将变电站设备发往联调现场(智能变电站综合测试实验室),组织变电站建设项目部对联调及出厂验收结束后设备的移交工作;负责督促项目进度安排、供货商的供货、配合调试任务;负责对供货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和考核;协调供货商与联调工作小组顺利完成联调测试工作和出厂验收工作。
2、运维检修部职责:问问何玉鹏对改扩建项目审核、下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调度控制中心职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组织解决联调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缺陷解决,协调各专业之间的技术配合工作。
4、科技部职责:负责对智能变电站先进技术的实施和推广工作,掌握智能变电站联调关键技术的发展,对联调测试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供电局或超高压)职责
1、提供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作为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工作的主体部门之一,应积极参与变电站的设计审查、设计联络会、方案讨论会等,从本单位的运行、维护及专业技术管理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
3、对联调测试和出厂验收的内容等、联调质量、联调周期等提出合理化要求。
4、对于联调中发生的技术争议,有权作出最终判断,并责令供货商执行。
第五条 电网技术中心职责:
1、参加智能变电站前期设计方案审查、设计联络会、设计讨论等,对智能变电站的设计方案、采用的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建议。
2、负责协调XX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测试的前期准备工作,审核联调方案。
3、负责联调测试工作中与相关单位、部门、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具体沟通与协调工
作,负责智能变电站联调测试工作中的安全监督、质量监督、问题查找和解决
方案的提出、工作汇报、技术资料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4、对于第一次进入电网使用的智能二次设备,电网技术中心负责对设备进行性能
评估测试,设备性能满足相关标准及说明书要求时才能进入二次系统联调阶段。
5、为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提供安全、便利的联调测试环境和测试仪器、设备。
6、监督集成商完成智能变电站设备互操作性测试、模型测试与配置、智能设备单
体测试、系统测试工作。
7、组织设备供应商配合智能变电站的所属供电局(检修公司)及送变电开展出厂
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责成集成商整改完成并再次验
收。
8、在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结束后一个月内,监督集成商向公司相关部门、供电
局、超高压、送变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提交智能变电站本地化联调测试报告。
9、智能变电站设备出厂后,对于出厂验收中未能发现的技术问题,电网技术中心
原则上不负责技术解释和相关责任。
第六条 其他联调测试参与方(设计、监理、厂家等)职责:
1、其他联调测试参与方包括变电站设计人员、送变电调试技术人员、监理、设备
供货商技术人员等。
2、在联调测试工作期间服从工作小组的安排。
3、设计人员职责:变电站设计人员应在联调测试期间协助联调工作组对设计图纸
及虚端子审查、SCD组态配置等,对于因设计不合理或错误造成的缺陷应及时作
出回应,对设计方案作出解释。
4、监理人员职责:在智能变电站联调测试期间与电网技术中心共同对变电站联调
质量、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
5、集成商职责:在联调小组及电网技术中心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对智能变电
站SCD组态配置、以太网划分和设计、后台系统设置、设备单体调试及分系统
调试等工作,配合电网技术中心及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智能变电站出厂验收工作,对于联调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对设备、系统做出改进或重新设置等。
6、其他供货商职责:配合联调工作组及集成商开展的联调工作,保证本厂家设备
能稳定、可靠的联调和运行。
7、联调测试参与人员应在联调测试工作中针对变电运行、变电检修、调试、验收
等专业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设备供应商实施。
8、对于联调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可根据所在单位对该变电站的具体要求提出该问
题的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 屏柜运输及拆装工作应由公司基建部组织变电站建设项目部负责,相关费用由相应
设备供应商承担。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一条 智能变电站出厂联调测试准备工作
1、联调工作小组应参加智能变电站设计审查会和设计联络会,对智能变电站联调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2、与设备供应商协调并落实联调中所需的各类材料及配件,如光纤跳线、柜内电
缆配线、光电转换接口等、屏柜图纸、设备资料、设备物流等。
3、设计公司应在联调测试前向联调工作小组提供变电站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设计
资料。
4、联调工作小组应协调集成商完成联调方案的编写,制定联调计划。
第二条 联调测试
1、联调工作小组与集成商在设计方案基础上完成变电站GOOSE、SMV、MMS网
络的设计和划分,确定设备接入网络的方式及其对应的实现方案。
2、模型检测:联调测试前应对变电站所有智能设备IEC61850模型进行测试,测试
内容至少包括语法测试以及对数据集、控制块、实例化应用等方面是否符合国
网标准化等。
3、实例化组态配置:集成商应在联调工作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包括虚端子图纸)进行SCD组态配置。配置过程中,应该综合考
虑变电站改、扩建因素的影响。
4、单体设备测试及互操作测试根据集成商配置的SCD文件导出智能设备所需的配置文件,对智能设备及后台系统进行配置。智能设备配置完成并正常运行时,可开展单体设备基本功能测试,并与其他有关联设备进行互联互通测试。对于
无法进行互联互通测试的单体设备联调工作组应组织讨论分析无法互操作的原
因,并责成相关设备供应商根据分析结果做出改进或回应。
5、设备性能测试对于新入网的智能二次设备及网络交换机等设备应研究制定性
能检测方案,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对于时间充足的,可对其他二次设
备进行抽样测试。
6、后台系统功能测试在完成后台系统配置后,联调工作组应指导后台供应商按
照现场应用需求、设计资料等对后台进行设置和改进,联调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后台系统的功能测试。
7、分系统测试在所有智能设备单体性能及互联互通测试完成后,联调工作小组
组织设备供应商按照联调方案进行分系统测试,测试内容至少包含继电保护设
备传动试验、后台系统四遥及其他功能试验、以太网测试、报文收发测试、检
修机制测试、防误闭锁测试、高级功能应用测试等。
第三条 出厂验收
1、检查智能二次设备外观、部件是否正常齐全。
2、检查SCD配置文件、ICD文件及网络划分方案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设计要求。
3、检查智能二次设备单体功能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设计、产品说明书及其他会议
等要求。
4、检查设备间互联互通操作和配合(包括过程层、间隔层、站控层所有设备间的配合)是否正常并满足相关标准、设计、说明书、会议的要求。
5、检查设备性能检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第四条 设备移交及其他事宜
1、智能变电站出厂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项目部在公司基建部、项目建设单位、调试单位、电网技术中心的配合下将设备移交调试单位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2、由电网技术中心组织集成商、设备供应商及联调工作组向调试单位、项目建设
单位提交联调过程中完成的SCD组态文件、ICD模型文件、配置过程文件、网络
设计方案、联调过程中提交的设计变更、方案修改等资料。
3、在智能变电站出厂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电网技术中心组织集成商、设备供
应商向调试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联调测试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 对于因工程建设周期调整、设备供应商问题及较大程度设计改动等原因造成的智能
变电站出厂联调测试延迟或无法进行的,联调工作小组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本规定由电网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