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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部门、分厂设立兼职培训员的通知
各部门、分厂:
培训教育工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公司培养人才和组织成长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员工绩效改善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一套适用于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培训体系,但要想通过培训来改善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从而达到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的目的,我们的培训管理机制还要不断的进行完善。2015年重点开展“岗位星级动态管理”、“培训积分管理”两大专项培训工作,成立培训项目。为了将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各部门、分厂设立兼职培训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兼职培训员岗位职责和权利
1.负责对公司培训教育工作的分解和落实;
2.负责制定本部门、分厂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负责本部门、分厂纸质培训档案的监制和归档工作; 4.负责本部门、分厂培训统计和积分兑换工作; 5.负责本部门、分厂培训教材的整理; 6.对本部门、分厂全员的培训有考核权; 7.在参加培训上有优先选择权。
二、兼职培训员任职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2.白班或正常班岗位员工,有办公电脑和文件存放柜的员工,非中层管理干部。
三、对兼职培训员的管理方式
各部门、分厂主管培训工作的中层管理干部对本部门、分厂的培训工作负责,兼职培训员归各部门、分厂主管培训工作的中层管理干部管理,对兼职培训员的工作开展有监督、指导和奖罚权利;人力资源部对兼职培训员的工作开展有考核权(并入人力资源管理条线考核),对兼职培训员人选有建议权,对优秀兼职培训员人选有选择权。
各部门、分厂设立1名兼职培训员,请于3月9日(周三)下班前将名单提报人力资源部。
附表:《兼职培训员申报表》
人力资源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