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探析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_老龄化与养老问题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4:09:5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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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

摘要: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如今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迈入老年,伴随而来的便是养老问题的出现。随着人口老龄化尤其是少子老龄化过程地不断加速,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风险问题,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这种“未富先老”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巨大压力。在追求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目前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尤其与“倒金字塔”家庭结构出现了种种冲突,使解决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关键词:老龄化 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

一、我国老龄化的现状以及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主要的趋势是以年轻化向成年化转变,但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普遍实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结构的进一步转变促使独生子女这一群体开始出现,并于1999进入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每年以年均1000万的“增幅”跑步前进,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预测, 今后半个世纪, 中国老年人口的负担系数将不断上扬, 目前每 100 个劳动适龄人口负担约 10 个左右的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 而到 2050 年, 这一比例将上升到 100:30。而这一现象在我国农村更为突出。具体到农村地区,老龄化问题则更为突出。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2010 年时我国农村地区 60 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就已达到 15.0%,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 10.1%,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在我国老龄化中表现出独有的特点,不仅表现出人口老龄化,而且还表现出少子老龄化。一,人口老龄化基数大。中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同时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改变。二,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在2025年之前老年人口将每年增长100万人。三,是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现象。四,是家庭少子老龄化现象严重。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而0-14岁人口占总人口15%~18%,为严重少子化。这说明我国已经进入到严重少子老龄化阶段。

二,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探究分析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是一个风险家庭。穆光宗教授将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分为独生子女的生存危险,独生子女伤病残亡的风险也可称之为成人风险,独生子女的成材风险、发展风险、婚姻风险、养老风险。从国家和政府角度看,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也会导致国防风险和责任风险。在这里我主要探析的是农村独生子女的子女意外伤亡导致的养老风险问题。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而且“养老防老”的观念也一直根深蒂固。这直接导致的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在意外风险中受到生存威胁或意外伤亡,而其父母将直接面对的是“老无所靠,生无所依”。因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很多贫困农村无法支付唯一的独生子或独生女的继续教育问题,致使独生在女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从事的大多都是体力重活,而且黑心的老板又为了节省成本费用,为农民工子弟很少买到齐全的保险,致使农民工子弟打工过程中生命保障受到极大威胁。在其一旦发生意外后,其父母将会失去唯一的依靠,他们的生活往往会很快陷入困境,在经济 的供养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受到毁灭性打击。这在客观上加重了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也使社会和政府的负担加重。

我国农村的经济来源方式决定了家庭的养老方式。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养儿防老”观念的存在,“家庭养老”是广大农村地区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依赖自己的独生子或独生女儿提供赡养费。二是商业养老保险,我国农村经济整体上还比较落后,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比较淡薄,商业养老保险在大多数偏远的农村甚至还没有试行。三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2年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在全国大部分县乡建立了统筹基金和个人养老金账户,我国大多偏远的农村甚至延迟到2010年才开始推行,年满60周岁的老人每人均每月可以领取到60元的养老金。但老年大多身体都或多或少有伤风病痛,这微薄的养老金所起效用甚微。四是农村社区养老,农村社区养老仅在少数经济发达地区试行,主要方式是提供养老金和举办敬老院,而在大多数农村,根本没有试行。五是土地保障,20世纪80年代后施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我国农村依赖土地保障获取经济来源成为主要的方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新农村”政策的实施使一些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比如乡镇企业,“农家乐”等各种服务业文化得到较大发展,但这在广大的偏远农村经济发展依旧举步维艰。加上近年来由于老龄化的加剧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人均耕地日益减少,而且农民没有出卖土地养老的权利,老龄人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年轻一代又不愿 “面朝黄土,背朝天”,于是大多选择了外出打工,使得土地保障的功能逐渐丧失,出现了大多荒芜的农村土地。于是农村的老龄人口养老主要的经济来源便是依赖其独生子或独生女的赡养。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承担着中国农村老龄人口主要的养老责任,但随着我国农村家庭结构模式的转变,其保障功能开始慢慢有所弱化。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面临着养老的重大压力。目前在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尤其是90后这一代更多地是独生子女,当他们在婚后即将面临的便是父母的养老问题。而“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将成为中国典型的家庭结构,包括在农村地区。所谓的“倒金字塔”家庭结构便是一种不平衡的家庭结构模式,呈现出“4-2-1”的特征即夫妻双方父母,夫妻本人和一个小孩。“4-2-1”的“倒金字塔”家庭结构模式在中国农村具有小型化,核心化的特点,在这种类似“三明治”式的家庭关系中,作为核心的夫妻,不仅要满足家庭内部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还要为独生子或独生女提供教育和物质需求,为年迈的双方父母提供养老基金,精神关照,沉重的负担使得年轻的新生夫妇负担累累。即使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养老的基本保障,年满60岁上的老人每月人均领取60元的养老费用,可是大多身体差的老人常年需要医药费,这笔费用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独生子女的新生代家庭承载着沉重的家庭负担,尤其是农村的很多独生子女受到的教育文化程度比较低,在外出打工过程中属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或“蚁族”只能拿着低保障的微薄工资,不说养家人,甚至养自己也举步维艰。独生子女的家庭压力成为一种超负荷开始慢慢蔓延。

“家庭养老”的道德风险加剧。在我国大多数经济并不发达的农村,已婚后的独生子女面对婚后庞大的家庭责任和压力重负,开始对养老责任推卸,使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使我国的道德风险加剧。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养老下,孝道是“家庭养老”的重要思想基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共同决定了子女对父母拥有赡养的义务。由于我国农村教育相对落后以及农村比较落后的思想观念的存在,使得大多包括我的很多同龄人在初中毕业后就早早外出打工,成为漂泊的农民工,生活在城市的地下层,对金钱的追求欲望不断增加,慢慢地忽视了家庭责任感和养老的道德感。在我生活的农村是一个比较贫穷的鄂西北农村,我的很多小学同学都已成家立业,但却对年老的父母臵之不顾,甚至赶出家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有些人把“养儿防老”甚至片面理解成在老人去世后风风光光送葬,以为这就是孝顺,造成薄养老人,厚葬成风。在中国传统难以相处的婆媳关系也在我国农村表现得格外突出,儿媳将自己的婆婆公公视为外人,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而其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有苦难诉。很多老人即使受到虐待也往往采取迁就忍让的态度,造成隐性虐待较多。

独生子女家庭是“空巢家庭”的高发群体,在我国农村尤其表现地突出。这一类“空巢家庭”比起多子女的“空巢家庭”可能会面临更多更大的养老难题,尤其是那些因死亡或伤残导致的独生子女残缺家庭。在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我国首先出现了第一代少量的“农民工”,而真正我国大量出现农工潮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大多数农民单向的从农村流向城市,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致使我国农村逐渐出现了大量的“空巢家庭”。在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空巢家庭”成为了高发群体。未婚的独生子女外出读书或工作,已婚的独生子女外出挣钱养家,而家中的父母逐渐老龄化,陪伴的是他们的是孤独与落寞。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精神和情感上少了寄托,仅仅依靠独生子或独生女偶尔寄回家的赡养金或偶尔打回家的电话聊以慰藉。在我国传统农业时期的大家庭时代,由于受生产方式和农民工城市就业限制,户籍制度,传统文化,主观意愿和客观实际等的影响,父母与独生的已婚子女同住或相邻而居。但随着独生子女的流动和城市化趋势的发展,改变了传统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同居,分而不离的居住方式,给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带来很大难题,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非经济养老风险问题!三,西方社会对养老问题解决的典型例子

关于养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西方社会的实践与探究有着深刻的见地。由于资本主义进入现代化和老龄化的过程早,其养老体系的发展对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将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世纪 50 年代日本在经历了的经济腾飞后,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以及新生儿数量的减少,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日本从本国国情出发,制定实施了社会性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制度。服务范围很广,包括保健医疗等在内的多种形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护理保险采用自愿原则,由被保险人自主决定选择哪种服务,之后向有关部门提出服务申请,由该部门核实后批准。日本还出台一些鼓励独生子女与其父母就近居住政策,为了鼓励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可以提供家庭购房优惠政策,并且对于这些就近居住家庭医疗,娱乐,交通支出等方面给予补贴,优惠,从物质和精神上满足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需求。

为了让老年人颐养天年,活得更幸福和有意义,法国专门为老人设计了自己的村庄—圣雷米老人村。村内到处环境优美,静谧安逸,非常适合老年人共度晚年。村里的设施完善,服务品质上乘,咖啡馆,游泳馆等休闲设施一应俱全村里都由受过专业的养老服务培训年轻工作者为之服务。平时老年人可以参加由年轻人策划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如舞会“音乐会”主题研讨会“绘画课等,尽情发挥自己的业余爱好;放长假时,从各地来的老人家属齐聚一堂,陪老人们吃饭聊天,给以精神情感的安慰,老人们也能借机享受含饴弄孙之乐。

德国政府实施了一项特殊政策“储存时间”制度,在公民年满 35 岁后,要利用公休日或节假日义务为老年公寓或老年病康复中心服务。参加老年看护的义务工作者可以累计服务时间,换取年老后自己享受他人为自己服务的时间。这种制度,既可以缓解现行的养老压力,又可以让现在的年轻人提供养老保障,非常有借鉴意义。四,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出路

针对我国农村独子女养老问题日益严重的现状,为了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我们不得不采取一定的举措来解决。西方社会的养老体系已经比较成熟,对我国有比较值得的借鉴意义。但我国有自己的特殊国情,大部分也学者针对此问题的解决已经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对此,我只提出几个比较典型的举措,希望对破解我国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有意义。

加快推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针对我国老龄化尤其是少子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现实问题,2013年国家针对“人口计划生育”已经做出重大调整,适度放宽了对独生子女的限制,这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举措。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 “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是针对当时我国的国情,那么这次调整“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正对我国的国情的。智库报告建议2015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因为此台政策刚开始试行,在我国部分偏远的农村还没普及到,仍然有生育二胎被罚款的大量现象存在。所以国家应该加快步伐,适度而又不失限度,让我国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获得应该的慰藉与精神支柱。

改革红利养老,农业现代化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支持下,以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金融体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为主的一系列农业农村改革所带来的红利,将为农村养老提供有力的支撑。农村老人拥有土地财产权,虽然老人已经逐渐丧失劳动能力,但老年人可以将土地转移自己的独生子女继续农村产业的发展,在有限的农村土地上进行无限的建设,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支持力度,快速提高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促进农村承包地流转市场转移。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不仅可以带来可观的投资收益,而且可以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农村老人的独生子女也可以留在农村陪伴着老人,使农村不再是“空巢家庭”,老人也不再没有情感和精神的依靠。同时村支部乡镇府应鼓励农村养老产业和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丰富老人的晚年生活,使老年人在晚年生活地幸福。

国家应该加大立法和养老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独生子女的意外伤害保险。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不完善,老人获得的补助也比较微薄。首先国家应该统一立法、统一设计制度、通过各级政府组织下达到全国各个农村,尤其是要照顾到偏远农村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提高农村养老金的力度和补贴力度。其次,各级政府都应该为农村独生子女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给农村独生子女以安全的保障,降低独生子女的意外伤害,也不致使独生子女伤残或死忙后其父母生活很快陷入困境无所依靠。在不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将独生子女奖励费转投意外伤害保险,既可以增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生活照料的实现。再次国家应该鼓励集体和基层地方政府为当地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提供养老保险费的补贴———国家给予免缴所得税的优惠待遇。集体和基层地方政府提供的补贴,直接记入农村居民的个人账户,提高其未来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这也可成为地方吸引人才的有效手段。

加大道德和孝道的宣传,提高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意识。针对当前农村很多独生子女由于养老压力而对老人寡言厉色不善待,所以应该在我国早期农村教育中加强传统孝文化的教育让年轻一代从小就知道孝顺父母,让更多的老人得到很好的赡养。政府也可以开展培训专职助老工作人员,开展养老照顾服务。五,结语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速的今天,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在2015年至2050年间将会达到高峰时期,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应该给与积极的关注,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我国当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的养老问题,加大立法制度体系的完善,促使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我国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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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唐利平,风笑天,第一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意愿实证分

析,人口学刊,201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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