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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
为使实践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践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
2.学生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服从实践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践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4.在实践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5.实践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实践无关的活动。
6.参加实践的学生,要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践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经批准自己联系实践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实践情况。
以上条款学生应全面遵照执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检查、落实。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
得涂改,一式三份,一份交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保留备查,一份学生本人留存。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从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适用于 学院 专业(班级)在 地点进行的 实践教学活动。
承诺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