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解读_浅谈农村养老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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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写作提纲

一、绪论

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保障自身生存方面,面临比年轻人更多的困难。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更令人堪忧。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老年人口的生存和养老现状,探讨现阶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

二、本论

(一)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

1、农村老人精神负担和生活

2、涉老侵权问题愈来愈严重

3、农村社会保障缺乏

(二)农村养老问题的分析

1、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

2、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

3、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

(三)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1、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主要措施

2、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相关措施

三、结论

健全老年人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国家经费投入,加强国家对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重视,可以有效缓解困扰社会的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使他们生活有一定的保障,这对农民对国家对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浅析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内容摘要:很久以来,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城市人口的养老问题,而对在黄土地上一生辛勤

耕耘的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却关注甚少。能否妥善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老年人口的生存和养老现状,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养老,问题,现状,思考

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保障自身生存方面,面临着比年轻人更多的困难。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城市人口的养老问题,而对于在黄土地上一生辛勤耕耘的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却关注甚少。但事实上在广大的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更加令人堪忧。由于农村的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较差,加之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起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当前农民的养老、医疗都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养老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而是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和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能否妥善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老年人口的生存和养成现状,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形势日趋严峻

(一)农村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快

我国人口众多,为全球人口第一大国,而其中农村人口占了绝大部分,人口基数很大。根据统计,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的老年人分布在农村。根据中国老龄委2006年6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农村人口约为7.24亿,而其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目前已经接近1.1亿,农村老龄化程度达到15%。相比较城市而言,农村老年人的老龄化比例比城市

高出了3.4%,而且在2000年至2006的六年时间增加了2.16%,农村老龄化程度远远快于城市的老龄化程度。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远远超前于现有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现象,也给农村养老带来了更多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农村经济水平低,生活压力加大,贫困化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的政府投入较少,农业经营规模小,经营效益差,使得农村经济相较城市经济而言进步不大,农民的收入提高不快,经济水平普遍不高。而老年人作为农村人口中的“弱势人群”,情况更为突出,不仅经济收入低,而且生活压力大,挣扎在贫困线上,养老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根据统计,城乡收入比例大约是3.28:1,而城乡老人的贫困发生率达到8.5:2.5,高达三倍多。与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老年农民,即使有儿女赡养,但由于生活压力所迫,经常是长年带着病痛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例如带孩子、放牛羊、喂猪、打柴、种菜地等家务活。尤其是在相当一部分家庭,家里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整个家庭的负担完全落到了老年人身上,他们既要为家庭安全,照顾好这个家庭而“操心”,又要为家庭的生计进行繁重的家庭劳动而“出力”,有的还要帮助照看孙儿孙女,使得这部分农村老年人生活过得十分“劳累”。

(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加剧农村养老环境的恶化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大国,也是一个多灾的发展中国家。水、旱、风、雹、地震、泥石流和病虫等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近年来,由于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加剧,水旱自然灾害频繁发生。1991一1998年,我国几乎年年受灾,而且受灾范围大,受灾程度重。仅2008年,就有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气候对其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据统计,每年我国农村大约有2亿人口遭到自然灾害的袭击。在面临自然灾害的恶劣情况下,进一步损害了原本薄弱的农村经济,也进一步恶化了农村养老环境,使得在大灾之年,灾民尤其是其中的老年灾民面临更为恶劣的环境,养老问题也更加缺乏有效的保障。

(四)道德文化水平下降,涉老侵权问题愈发严重

孝顺老人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受到近年来社会环境的变化、经济模式的改变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孝道观念已经开始淡化,养老的社会约束力度下降,加上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较低,认识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很难真正得到落实,农村的涉老侵仅问题十分严重,特别是大多发生在贫困的农村老年群体当中。其中农村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更加令人担忧。在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十分缺乏,文化体育设施欠缺,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难以开展,加上很多家庭的子女都到城镇外出务工,“空巢家庭”日益增多,象这样的家庭,一旦老年人患病,儿女们又无法时时在身边陪伴,精神赡养根本无从谈起。同时,有些儿女们的不理解、不尊重、出处打工等,使得老年农民在精神方面也承受巨大的压力,孤独寂寞成为了农村老年人最大的精神障碍。根据《中华老年报》载,1993一1997年间,山西省有关单位已接待处理老年人来访2万多起,上海市每年平均处理6000多起。显然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五)国家财政投入缺乏,农村养老保障覆盖而低

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基本制度,普惠性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物征。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养成制度也应是所有社会成员享有的权利,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政策歧视与制度歧视。而现实是,由于长期“二元经济”的影响,城乡差距不断拉大,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远远低于城市养老保障。国家财政的投入与市场物价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状况不相适应,而且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科学,不合理,覆盖面也不广,使得许许多多的农村老年人无法得到真正的保障,农村养老的状况不容乐观。养老保障制度更多的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因此,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府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相应地,国家财政理应承担更多的支出。

由此可见,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就其可能有的速度、实际老龄化规模来讲,都正在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不及早引起重视,到下一个世纪,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而带来的问题将可能积重难返,“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现在应该是把农村养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给予更多关注,开始做好各种准备的时候了。

二、农村养老保障的滞后与不足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对于农村养老,人们一般都认为,有儿女的老人由儿女家庭赡养,没儿女的也由当地村庄集体供养,好像他们没有养老的后顾之忧。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当代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以及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目前,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主要还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以养老保险制度、社区养老和土地保障养老以及政府救济等诸多方式构筑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现有的养老模式与现实并不完全相符,尚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和先天不足,无法真正发挥农村养老,使得老年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效果。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长期执行,由于农村老年人口更趋向长寿化,在十多年后,将出现农村家庭经济负担过度沉重的问题,表现为未来一对农村夫妻少则要供养三位老人,多则要供养五至八位老人,加上夫妻本人和所要抚养的后代,一户农家人口最少在7人以上,人口多的家庭将出现一对中年夫妇,要用生育而至贫的现象,原先普遍认同的“少生至富”的观点,将因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农民增收空间较小的矛盾而出现质的转变。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勿庸质疑,家庭养老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但从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它已经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在受到来自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城市化、工业化社会共同引发的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结构核心化等严峻挑战,也就是说,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面临着种种矛盾和困惑。

1、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拥有子女人数减少,从而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尽管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不如城市取得的成效大,但直接的效果使得农民拥有子女数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也使得家庭供养老人的功能逐渐削弱。在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而现在乃至今后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两对或两对以上的老人,不仅财力上难以支付,而且精力上也力不从心,靠儿养老的传统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正在逐渐地发生改变。

2、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村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也需要承担劳务和家务双重劳动,子女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由于务工在外难以较好实现。为了改变生活和贫困的处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农村的青壮劳动力不满足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大批涌入城市,进城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大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绝大多数老人的生活处于自养状态,同时还要承担照料下一代和从事农活等体力劳动。比如山西的临县,近年来该县50多万人口中就有10多万外出打工。这些常年在外拼搏的打工者,生活也很艰辛,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而收入较高的也只能给家中老人寄些生活费,许多打工者也仅能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有的甚至自顾不暇,根本没有力量顾及老人。这就是目前许多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一旦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因无固定收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均高于城镇老人。

3、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逐渐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和地位,年轻一代敬老爱老意识的匮乏,致使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正在淡化,甚至丢失。在过去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村老年人熟悉耕作技术,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掌握着家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现在挣钱靠科学、靠技术、靠外出打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使老年人失去原有的优势。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农村老年人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其基本生活需要由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经济状况和思想道德水平的不同很容易产生纠纷。尤其在当今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思想活跃,传统养老观念受到挑战,年轻一代在思想上基本认同养老的同时,行为上则表现得更为现实和自我。

4、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较低。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较低,一年辛苦下来,除了必要的开支已所剩无几,特别是不发达的农村收入更低;二是给孩子成家和盖房子是农村人的最大开支,许多家庭往往因此把多年积蓄花光,甚至还背上外债;三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年龄阶段创造的财产收入基本上都用于子女婚嫁及家庭投资,而无法依靠自己的储蓄来养老。因此,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赖子女,由于代际之间经济交流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老年人的赡养费用远远低于供养子女的费用。

此外,随着教育消费的增加和医疗制度改革,使农村许多家庭本已拮据的生活更加贫困,有的负债累累。现在的孩子从上小学至初中、高中、大学,其花费是过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农民也已认识到读书是改变个人和家庭面貌的重要出路,宁愿自己受贫,也要供养子女上学,这也使老年人成为家庭边缘人而被忽视、歧视甚至虐待的一个现实因素。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先天不足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逐步制定确立的,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发展,无论是筹资原则还是基金管理以及实施方式等重要问题,按照国际通行的或常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衡量,显得很不规范,与现实也矛盾重重。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保险性质不明显。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是国家的引导和投入支持。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是现实情况中保险费用大部分基本或者完全由参保农民自行缴纳,这使得养老保险不再具备“社会保险”的特征,而是更符合商业保险的特征。

第二,保险无法保证参保农民的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养老生活基本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建立伊起,政府对农村人口投入养老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并没有做出承诺。根据2000年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统计的数据显示,“自成90年代初我国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收入保险基金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养老金”,“人均约42元”。按此计算,参保人人均累计保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约3.5元,显然难保其基本生活。

第三,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窄,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从目前已经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来看,“保富不保贫”、“保小不保老”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自费性太强加上前期部分地区参保采取强制交保而非自愿交保的方式,导致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窄,农村人口中参保人数所占比重非常低,而且对于农村养老保险也存在可有可无的看法甚至抵触情绪。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达到5442万人,占农民总数的5.8%,基金积累达到310亿元。但是投保人群主要是中青年人,现在的老年人受益面很小。大多数马上面临养老问题的老年人并没有被纳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

第四,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农村养老基金流失严重。在很多地区,养老基金流失十分严重,其中既有地方政府挪用也有养老保险机构挪用,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养老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贪污受贿的违法乱纪行为存在。此外,和其他基金管理相同的是,管理费用畸高,存在着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丑恶现相,在个别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费用曾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

(三)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

与发达国家成熟的社区服务体系相比,我国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其中城市的发展进程必农村快,近年来已取得长足的进步,而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与城市相比严重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老年人经济上支持不足甚至没有支持。在一些经济发展迅速的农村,对60岁的老人实行退休制度,有的对老年人按年龄给予补贴,这对觖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作用很大。但这只是中国农村中极少的一部分,大多数人则无缘享受这种补助。二是老年服务体系仍属空档,最具代表性的敬老院不仅无法普及,现有的许多还只是仅供参观的“展品”。老年医疗服务、生活料理服务、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都未建立。三是老年协会组织还不普遍、不健全、不完善、不系统。尽管近年来老年协会组织发展较快,在引导和督促家庭养老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目前还存在组织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组织健全的也存在作用发挥欠佳的问题。而中国的习俗和传统观念决定老年协会组织在农村家庭养老的纠纷中将担当重任。我们期待农村的老年协会组织在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也尽量调解和化解。

(四)土地保障养老作用式微

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了中国广大农民的“恋土情结”深厚无比。而实际上,在中国,土地仍是广大农民赖以生活的基础。土地对农民而言,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农村老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一部分生活来源。在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下,用土地维持最基本的生存,可以说土地是他们最稳定也是最后一道养老保障安全网。但随着时代发展,土地保障起到的养老作用越来越小,一方面是土地产生的直接农业收益不断下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加上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的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另一方面,农村有限的耕地被大量征用甚至侵占,而农民因此获得的土地补偿费极少。因此说,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是不可行的。

(五)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等其他方法效果微弱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广大农村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群体生活状况不乐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他们身上体现不够。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镇高1.24个百分点。由于农村整体收入水平低,老年人收入更低,贫困率高达1/6,农村老人基本没有社会保障。截止2005年参保农民544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的有302万人,而城镇其参保险17487万人,其中离休4367万人,全年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从以上数据明显看出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所起到的效果也不大,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养老保障的最低要求。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是中国下一世纪的战略难题,它关系到把中国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富俗、文明、民主的现代化国家,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国际意义。为解决农村地区养老问题,我们已不能满足于目前的思路,而应该从现实出发,结合中国的国情,切实际变旧有观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社会养老的有益经验,提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养老新思路。

二、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根据目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以下六点是在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过程中的主要措施。

1、农民家庭养老

我国自古就有“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家庭养老模式是儒家文化的“孝”的强调,也是中华民族绵延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的义务已经变成了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内在责任和自主意识,是其人格的一部分。因此家庭养老在我国广泛存在。西方不少人士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三代同堂的家庭养老制度是全世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的榜样。国内也有许多学者赞同以家庭养老为主。家庭在给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方面又具有无可替代性,加上中国国土广袤,农村人口众多,区域经济发展严重失衡,因此虽然以单一的家庭养老根本无法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但仍要鼓励家庭养老作为农村养老保障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道德文化的精神建设,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甚至在政策层面予以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

2、施行土地保障措施

我国人均耕地少,并且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但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对于土地保障养老方面,要注意依法保护老年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考虑对家有老人的农户给予老人“养老田”,政府免征老年人的税费,严禁任何摊派,直到老年人去世后才收回;也可以划拨一定面积的山地、田地,以其收益作为村里老年人的养老费用。

3、农村社区养老

农村社区养老的主要方式是提供养老金和举办敬老院等,大部分是由村集体组织,但这种养老方式需要农民有比较富足的奖金,还需要先进的管理方式。可以考虑开拓多种源头,利用社会资源,同时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立足本村(乡)实际,来优化资源。同时应当尽量避免出现养老金被贪污挪用,养老院老人们生活环境恶劣甚至被虐待的情况发生。

4、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也就是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存在,也有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这种自费高费用的养老方式对于个人的经济能力要求很高,因此不宜大力推广也无法全面普及,但可以考虑在东部南部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富裕人家推广,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5、“五保户”制度

根据我国政府1994年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五保户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成年人:

(一)无法定抚养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人,但是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

(二)无劳动能力;

(三)无生活来源的。五保护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供养,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实行费改税以后将由政府负担供养。五保户的人数只是农村中的一小部分,由于政府奖金有限,不可能将所有的农民养老都纳入五保户之内。“五保户”制度其实属于社区养老,是以社区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方式,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尽管“五保户”制度有着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但对于保障农村老年人口最底层的基本生存权还是起到了显著作用,也大大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了社会的和平发展。要在保持“五保户”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比如提高物质帮助的标准,增加人均供养经费。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尽快重新建立起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且尽可能将所有的农民都纳入该体系中。由于我国农村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如在2004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2936.40元,其中上海市农民人均收入7066.33元,而贵州省农民人均收入1721.55元,同时各地区内部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可以考虑对于农民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按照该地区上年农民收入水平按一定比例等额上缴。还应当加大政府投入,使农民个人缴纳成为一个次要方式而非主要方式。由于各地区情况各异,不可能实行笼统的一刀切式的养老方式,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来保障广大农村的农民,让他们切实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相关措施

1、关注“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实力有了长足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城市与农村之间无论是经济水平、发展速度还是生活条件,差距越来越大,也催生了“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相较于城市居民,教育支出和医疗花费更为昂贵,成为了压在农民身上的两座“大山”。常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农村的税费改革、农业各项补贴方式改革都已启动,初见成效。可以从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减负,尽量减免农民的许多不合理税收和收费项目,尤其是教育和医疗方面,比如为广大农村孩子减免九年义务教育的课本费、杂物费等费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农村医保制度;又如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政策上对广大农民进行利益倾斜,减免部分原有的税收项目。二是增收,采取多种措施如政策扶持、“送科技下乡”和生产信息宣传等,在保障农村耕地的基础上,促进农业生产的科学发展,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农产品的销售范围,达到增加农民实际收入,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也能大大增强农民筹集养老基金费用能力。

2、加快国家立法,提供法律保障

针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目前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1995年月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两个不具法律性的行政公文作出了规定,但由于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在实践中缺乏强制性和滞后性。可以考虑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进行深入研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国国情,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对养老保险的奖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度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法律上解决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为农民提供法律保障。

3、给予经济支持,实行实物补助

我国目前的广大农村,大部分农村经济还属于一种半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生活需求也相应较低,因此对于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投入的边际效应远高于城市居民,经济投入效果显著。可以考虑多形式地对农村老年人给予经济补助,而且更多地加以实物补助,如助粮食、棉被、盐、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直接补助,这将对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很大的帮助。其实,直接对老年人进行实物补助早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存在了。如在西汉时期,汉高祖就制定了《授粥法》,规定80岁以上老人由国家发给当年新收获的精米,每人每月1石,鲜肉20斤,醇酒5斗;90岁以上老人,另外加绸缎1匹,丝絮3斤。

4、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社会赞助

由于时代的变化,家庭养老的效果日益削弱,而农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却依旧根深蒂固,两者的冲突造成农民养老问题的困难越来越大。因此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倡农民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强调以自我积累来解决自身养老问题,减少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阻力;更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的农民宣讲养老保险制度,做到让农民听得明白,想的清楚,做的积极,真正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以便尽可能地将所有的农民都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同时应当善于借助外力,借鉴支农专用基金和扶贫专用基金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统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赞助基金。制定相应的政策,大力发展我国的慈善事业,引导慈善组织和鼓励国内外企业、乡镇企业、城市居民中的高收入阶层、以及先富裕起来的农民等对贫困地区的农民赞助部分养老保险金或者直接开展捐助慈善活动,逐步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

5、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财政收支体系一直存在着不平衡的状况,尤其是在财政投入环节,存在着“中央多地方少、城市多农村少”的失衡问题。要构建行之有效的立体式农村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困难,最主要的就是要解决奖金来源问题,而国家的财政投入无疑是最有力也是最有效的来源之一。因此国家财政在投入分配过程中,应当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奖金的投入,真正为广大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组建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增加专项奖金使用全过程的透明度,自觉接收农民的监督,建立政策、法律、纪检等多层次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扼杀贪污腐败的不良苗头,决不允许广大农民筹集上缴的血汗钱被贪污和挪用,一定要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长期以来,农村养老模式以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以上四者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体系。

【参加文献】

1、刘洪波.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阶段性[J].社会保障制度,2005,(5)。

2、孙立平,断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93-943、童星 张海波.社区保障: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J].社会保障制度,2005,(8)

4、孙光德 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曹信邦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建设分析》,载《人口与经济》第2005年第1期。

6、成海军,《中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与前瞻》,《广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7、张太英、刘小姚,《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国农村研究报告200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8、王延中,《如何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7月6日。

9、马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8期。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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