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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根据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1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湘大校办发[2011]7号)文件,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现就2011年暑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08-2010级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2日至8月26日,8月27日、28日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单周一)。
班主任老师放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23日,7月2日(星期六)、7月3日(星期日)照常上班;8月24日报到上班,8月27日(星期六)、8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各班主任老师要在放假前专门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强调不要下江、河、塘游泳。请广大同学注意回家和返校途中安全,尽量乘坐有正式营业执照的运输公司的车。
放假后请同学们径直回家,如去亲友家,要与家人及时联系,以免家人牵挂。往返校时要注意好人身与财物安全。
目前社会上各类假期辅导班鱼龙混杂。学院提醒广大同学认真选择各类培训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2、请各班主任老师告知学生在开学报到前一周将下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学校指定的银行卡。学院提醒广大同学开学期间时有人于车站或学校以借现金、借卡或借手机打电话等名义骗取钱物。请同学们不要随身携带大额现金。
如发现可疑人请立即报告院学工办(电话0731-58293680、58293681、58298636)或学校保卫处(电话0731-58292110)。
3、暑假期间,学生必须离校回家,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逗留。如有特殊情况需留校者,必须经院学工办批准后方可留校。具体程序按照院学工办有关文件执行。
4、暑假期间,经批准留校学生请注意宿舍的用电安全,严禁违章用电,并遵守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院学生督查队承担暑假期间我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留校学生服从院学生督查队的管理。
5、请同学们离校时注意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搞好寝室卫生,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寝室的安全工作。从6月27日起,学院在三教区104教室开始受理暑期学生行李寄存。
6、各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将期末考试的有关情况告知学生家长。成绩不理想的同学要抓紧时间准备开学初重考。同时,放假期间,学院希望同学们坚持学习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7、暑假结束返校后,请以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由班主任统一到学工办注册。
8、请各班主任老师在放假前召开一次专门班会将以上事项告知学生。
在此,学院感谢全院同学对我院学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同学们:
假期愉快,全家幸福!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