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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江府教发„2010‟44号
关于推荐2010年全区中小学
优秀班主任候选人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20号)精神,江南区教育局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城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每所直属学校推荐1名教师参与评选;每个镇推荐1名教师参与评选。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担任班主任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个别年限尚未达到要求,但成绩特别突出的现任班主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同意也可破格参评。
(二)本次评选优秀班主任主要从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农村中小学的班主任,农村中小学校人选应占50%以上。
(三)2005年以来已经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教师一般不 1
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德育纲要》、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中小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远大志向、增加爱国情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2年内连续获得学校或获得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1次。
(五)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与各科任课教师的沟通,主动保持与家庭、社区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六)善于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集体建设和班级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七)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学校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八)达到班主任培训学时要求。
四、评选和申报的办法
要坚持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人选时,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群众广泛宣传,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南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对申报对象再次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六、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中小学上报材料要规范,按要求报送下列材料:
(一)公文。各中小学上报正式公文1份,说明评选工作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全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见附件
3)。
(三)全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审批呈报表1份。
(四)教师典型经验介绍或典型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1份。
(五)材料统一用标准A4纸填写,将每位申报者的材料分别装入1个档案袋,并注明县(区)、工作单位、姓名、申报名称。
请将以上申报材料于2010年5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
箱sun22072481@163.com。并将打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送交江南区教育局办公室孙大伟处。联系电话:4828240
七、表彰方式
由自治区教育厅下文表彰“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评选工作的开展,江南区教育局成立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联系电话:4828240。
附件:
1.全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审批呈报表
2.全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