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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练市镇党务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2007年度练市镇党务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建立健全信息上报、录用登记制度,各信息员每周至少上报信息1条,每季度在《练市信息》上公示信息上报、录用情况。
二、计分办法
1、每上报一条信息计1分,月信息累计不足4条,每少1条扣2分;
2、《练市信息》录用的信息每条计3分,简讯每条计2分,其中被录用的问题性信息、社情民意信息、专题调研性信息每条另加5分。
3、转报或综合后报省、市、区并被录用的信息每条分别加30、20、10分。
4、除紧急信息外,凡被镇以上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予以加分,镇领导批示另加10分/条,区领导批示另加20分/条,市领导批示另加30分/条,省领导批示另加40分/条。
5、严格紧急信息迟报、漏报、错报和瞒报的通报批评和倒扣分制度。凡发现迟报、漏报、错报和瞒报紧急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和产生的负面影响予以书面通报。凡漏报、迟报、错报、瞒报被通报2次以上(含2次,下同)、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同时漏报、迟报、瞒报1次扣2分,被通报1次扣5分。
三、年终根据信息上报、录用情况和得分多少评选练市镇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