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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保险体制亟需改革
中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自建立以来,就是漏洞百出,争议不断,所惠及面很窄,覆盖面不广,为社会出力多的大部分普通民众往往得不到涵盖,而处于国家管理职务的少部分人其保障程度又是非常的高。这事违背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宗旨的,因此我们设想,把各种社保公积金做一个适当的调整。
我们现在在职员工,社保的相当比例是为不切实际的梦在缴纳,社保不是完全为了解决当下劳动人民的迫切需要,而是完全性的资金闲置。对社会来讲,减少了保障资金的用途,对国家来讲,浪费了资源的利用,对个人来讲,缩小了实际的消费能力。长期储蓄变成了资金滞涨的源泉。
通过对社保公积金制度的细化与调整,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保障能力,有利于保障社会建设资金的来源,有利于调配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同时对社保资金缴纳做出一致的限额标准,从国家层面上维护了《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公正性,最终进一步缓和社会矛盾,引导经济、投资、社会发展健康前行。
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缴纳制度存在着不足。
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存在着粗糙和不切实际的成分,一个刚开始参加工作的青年,对于养老的概念是一个漫长的期待过程,现在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不是建立在尊重个人成长发展的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封建家长制度对于保障管理者自身权利的观念上的。虽然对于中产阶级来讲,这样的缴纳比例不是很高,但是基于中国现实,现在的工资制度,这笔费用还是很大的,很大的比例不用在解决切实的需求之上,反而作为没有任何增长的储蓄之中,对于社会是非常不利的。在使用上这些钱的使用也不是公开的,从而导致了腐败等恶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同时公积金的缴纳还有一个连续性的问题,如果中间断了,都不算的,这种商业性质很浓的公积金制度,不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利,更多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人员的生存权利。现代社会,普通民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工,在工作作息上存在着很大的间歇性,大部分人,是出于所谓的社会边缘的人,虽然相关部门要求很多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出于工作性质和没有保障的前提下,农民工的缴纳比例和享受范围与占据社会优势地位的公民相比,那是相差很大的。更有甚者,一些小县城的管理者出于当地普通民众对社会保险的热衷和社会保险制度的陌生,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时而发生,缴纳政策和缴纳标准也得不到统一,从而造成了更多的社会不公平,人们开始感觉缴纳社会保险拿养老金也是要凑个运气的观念,因此很多人对社会保险报以不信任的态度。多种因素杂合,导致了各种社会不公正的现象比比皆是。有“能力的”通过这样的那样的渠道,使自己摆上所谓的同等待遇上,但是大部分没有能力的普通民众,他们的那些《宪法》赋予的权利只能做望洋兴叹被无情的剥夺了。最后办事人员说一句,所有问题都是人们自己造成的,国家制度就是这样。如此不负责任而已。
一个人考虑养老,不是年轻时的事情,而是在接近年老逐步丧失劳动能力供养自己的事情,按照我们现行养老金制度,要求缴满15年的要求,我们完全可以对养老金设定缴纳年限,加入退休年龄是60岁,那么我们可以给在职职工在40岁之后考虑缴纳个人养老保险,那么40岁之前,他(她)需要解决的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把40岁之前的养老金搁置起来,无论对谁都是一种浪费,社会资源特别是资金本来就非常短缺,无法照顾到每个人,那么如
果40岁以前的这部分资金释放出来,能解决多少社会问题呢?资金搁置,如同其他资源搁置一样,是要产生腐败变质的。我们可以这样计算,现在一线城市缴纳社会保险额度是企业加上个人是500元左右,其中20%是要用于个人日常的医疗、失业、意外、生育等支持的,那么就是说每个人最低将有400元/月的资金被闲置起来,这样的浪费是不是很大,而这些闲置资金,因找不到正常合理的使用渠道,会造成多少的腐败漏洞,假设我们有1亿年轻人,每月闲置400元,从25岁开始参加工作,到40岁为止,在这个15年180个月中,将会闲置72000元的社会资金,再乘上这个人口基数,就是72000亿的社会资金要闲置,试想全国这么大的资金能解决多少人的住房问题、交通问题等社会现实问题呢?按照现在一线城市60㎡的城市房产,成本3000元/㎡的造价,60㎡能解决多少三户之家的安居问题呢?计算结果是4000万户家庭的安居,直接受惠的人口是1.2亿人,让1.2亿人口摆脱没有房子住的窘境,请问中国的社会问题解决多少呢?这仅仅是静态的,在这些资金使用过程中,能带动多少的企业,解决多少的就业,释放出多少的活力呢?仅此一项而已。中国的发展就可以前进至少10年。可见我们现在的社保制度存在着多大的弊病呀。
如果这种制度得不到改变,那么我们的社会矛盾必然加深,贪污腐败就无可避免。利用公众信用投机取巧钻营之事就不可断绝,社会公正清廉就无法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就无从进步成为真正有公民认知的合格中国公民。社会管理民主也就是一句空谈。
一个公民从45岁开始考虑养老基金的建立,那么更加会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精神,人的对于非法想法就会减少,大部分这个年龄层次人趋于保守,更加热衷于平时工作的精益求精,而不用受社会外欲的干扰,在安稳的工作与生活中,或对年轻时的工作进行总结,或对创业时期的理想进行归纳,技术人员会对相关技术进行完善,培养自己的老年兴趣,增加健康锻炼的意识,培养没好的夕阳情操,那样社会良知和道德就会不断的回归,进而影响到下一代的成长与发展,在工作上,在技能上得到很好继承与延续。由于资历的增加,收入的稳定,个人旅游消费逐渐增加,现在我们只有大部分国有企业,少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员工,才会去考虑各种度假与旅游,很多良好的福利政策得以贯彻。如现实所知,我们现在都生活在看不到边的生存压力中,很多中年的父母,自己的一些问题解决了,接着就着手在做子女辈、孙子辈的建立基础的事情,这种传统而又古旧的做法,封建社会封妻荫子的作为,是对我们社会生产和人类发展格格不入的,正是因为这些人占据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地位,使很多生存技能稍逊一筹的人往高而踯躅不前,对未来产生了失望,在心理控制能力差的人,就会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所以有些不得意的人常说,做好事俺没本事,要坏一些事情的本事抬手抬腿而就。这样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感情渐趋冷漠。恶性事件频发就不足为奇了。
一个人的失败也好,一个人的成功也好,主观客观原因都是有的,在好的环境下,主观很少会有悲观情绪,这些界定不必细说。但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讲,单体个人不管怎样都会去适应客观环境而成长,而这些成长和适应因为个人经历的不同,最终会获得很多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现实不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维系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方法,必须得到改革与完善。
现有的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的延续性特别是人的自身的生产保障没有涉及,如有涉及也是非常少的一部分,那就是生育保险,而生育保险在我看来,仅仅针对女职工对于社会贡献的一部分特别的补助,丝毫不涉及下一代的成长与教育,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现代中国人在物质文明发展迅速的今天,还处在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境地,非常尴尬,虽然现在正在普及生育健康,做优生优育免费医疗的工作,但是这部分资金从哪里来,怎么结算,都是不明不白,好像是占据优势的国家管理人员或者机构,给予普通老百姓的一种施舍,一种恩惠,体现不出来公民的贡献和享受的权利,感觉有点像皇上、大人的恩赐。因此,我感觉,我们应该在为了国家未来考虑,在成年人参加工作的时候,考虑进去这一部分的公积金的积累和利用。这个公积金可以根据人的成长需要,逐渐的补充到教育中去。完成国家代为父母管理孩子成长,减轻年轻父母在经济上对孩子抚养的负担,减少社会纠纷,让年强力壮的年轻人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以及生存资源投入到社会生产与发展中去。
前面我们讲,我们在社会保险制度上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主要是国家普惠制度陷入了纯商业化的机制之中,诸如近几年推出了不同的缴费基数,缴费额度,这样无形中在退休之后,加大了贫富差距,要知道《宪法》精神是保证公民公平的生存权利,如果一些人因为个人能力问题,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利用这些社会资源去获得更多的甚至是通过妨碍别人应当获得的社会生存资源的时候,社会就出现了完全的不公正,那么长此以往,我们就得经历封建社会的皇朝更替,资本主义社会频繁的经济社会危机,这些不公正的利益进出获取方式,就是这些社会无法自己调整社会不公正导致的危机的根源。在社保制度上,我们应该根据《宪法》保证每个人合法公民的生存的基础上,设立国家针对社会保险制度对公民的有限支出制度,就是你无论对社会和国家贡献多大,《宪法》原则始终提供着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保障制度,而不是为一部分公民去妨碍另一部分公民的最基本的保障权利去保驾护航。说道这里,我们的“优势贡献”公民可能会说,这事他们不能享受到充分权利的借口,我可以回答,《宪法》所要保障的就是客观上最基本的东西,至于你的非分之想,你只能通过另一个渠道去实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还是通过市场去实现,就是把这部分人获得额外收益转给商业保险行业去实现。政府公积金应该保持的就是公正的原则,保障基础的稳定,而不是去左右市场的发展,去勾引人们的非分之想,只有这样,社会才能保持长期的稳定和谐与发展。而现在我们的社保制度无疑是做该做的没做好,又有多管闲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