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维护社会稳定方面”。
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马列部 2011级 马克思主义原理专业 张月
摘 要: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同时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就业市场仍存在弊端,需要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本文就劳动就业体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以期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关 键 词: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2012年的两会刚刚闭幕不久,会上对2011年的就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予以了总结。同时还指出2012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第三项就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报告》提出,“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2012年提出的就业目标与上年基本一致,但是完成指标的工作难度要比上年大,因为2012年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要比上年有所降低,预期提供新的劳动就业岗位的能力不如上年,创造新增就业岗位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同时,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变化,因此除了就业的总量矛盾依然存在之外,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会更加突出,新的一年中如何解决好就业问题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深刻认识促进就业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条件,通过促进就业为实现社会和谐创造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就业问题越发突出,劳动就业体制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计划型劳动就业体制基本被废除,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建立逐步。这里解释一下“劳动就业体制是指为了使劳动者获取就业岗位和引导劳动者在不同岗位流动而形成的一种机制。它的准确含义是指在生产社会化条件下,全社会范围内的劳动力配置方式。” “计划型劳动就业体制是指国家通过计划调配来实现劳动者就业的一种就业体制,它包括劳动者、计划和国家三个构成要素。”①这种体制下,国家在保证所有劳动者实现就业的目 ① 刘铁明.论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发展趋势.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第39页 标下,包揽全体劳动者就业之后把劳动者有计划地分配到各个经济单位就业。劳动者一旦被计划型劳动就业体制所吸纳,就处于一定的就业岗位,取得相应的报酬,终生没有失业之忧。所以,计划型劳动就业体制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政府用计划手段统一安排所有劳动者就业;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保持稳定的劳动关系;三是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取得相应的收入。“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则是指通过劳动力市场来配置劳动力的一种就业体制,包括劳动力市场、雇主、劳动者和政府。”①其中,雇主占有生产资料并组织生产购买劳动力;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必须依靠自己的劳动力获得生活资料,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买卖场所,它联系劳动力供求双方。政府的作用是免不了的,特别是最低工资立法、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职能对就业所起作用越来越大。需要指出的是,计划型就业体制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我国的就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有其弊端,而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是一种以追求就业效率为主旨的劳动力配置方式,因此雇主购买劳动力严格遵循利润最大化目标。所以失业就成为一种必然现象。
一、我国劳动就业体制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劳动就业体制取得的成就
计划型劳动就业体制在改革开放之前一直主导我国的就业市场,这种体制有其优势也有其弊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它的弊端就逐步暴露,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失业问题。目前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随着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也逐步发育起来。“截止2007年,我国劳动力的商品化程度已经达到65.7% ,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也已达到59.4%。”②这表明我国近2/3的劳动力资源已由计划配置转变为市场配置。
第二,非正规就业迅速扩大。1978年之前,我国非正规部门在吸收新增劳动力方面的比率可忽略不计,1978年之后,在市场导向下我国非正规就业在劳 ①② 同上
冯菊香 徐长玉.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学术交流,2009(8)第134页 动就业体制改革中迅速扩大。“据托马斯·G·罗斯基的研究 , 20世纪80年代 ,我国非正规部门对新增劳动力的吸收率为50% ,1995年以后,我国非正规部门吸收劳动力的比例迅速增加,仅1996-1997年度,就达到81%。①”
第三 ,关于劳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完善,这为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1994年7月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和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2007年8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继《劳动合同法》之后,又一部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体制的重要法律,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四,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的就业促进效应凸显。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就业促进效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总量稳步增长。以2007年为例,我国城乡就业总量为 76990万人 ,比1978年增加了36838万人,年均增长近1270万人。二是就业结构不断优化。1980年我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是69.9:18.5: 12.6,到2006年的则为40.8:26.8:32.4,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明显上升。三是国有和集体就业企业人员逐渐减少,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人员比例在1978年仅为0.2% ,而2007年增长到75.7%。四是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20024.3%的较低水平。
(二)我国劳动就业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由计划型劳动就业体制转为市场型劳动就业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业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的解决,一直是我国的一大难题,所以我国的劳动就业体制仍存在问题:
第一,国有部门劳动就业体制改革不到位,制约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我国虽然从法律上废除了固定工和临时工制度,但在许多党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仍然在某种程度上保留这一制度。二者的社会地位、享有的劳工权利、工资、奖金以及福利等待遇都不同,从而导致同工不同位、① 同上 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酬等现象的发生。《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某些党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仅不与“临时工” 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辞退了单位的全部“临时工”。这样不仅没有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反而使大批“临时工”走向失业。改革不到位还表现在不少党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仍采取领导“暗箱操作”的办法,而不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这就导致“拉关系”、“走后门 ”和“以职谋私”、“以钱谋职”等腐败现象的频繁发生,而且造成就业竞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制约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第二,非正规就业问题比较突出。非正规就业在改革开放以来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仍存在着一系列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劳动关系松散,就业极其不稳定。很多非正规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随时可能终止,非正规就业人员常处在就业和失业的边缘。二是劳动条件恶劣,工资待遇过低,劳动保护较差。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劳动条件普遍较差,甚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较高的职业病发生率。而且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普遍过低,甚至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且经常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此外,超时劳动、无法定休息日、被随意解雇、个人权益和人格尊严得不到维护等现象也时有发生,更谈不到其他福利保障。三是缺乏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非正规就业人员的文化和技术水平低,但却很难得到来自企业、政府或社区的良好的职业培训。四是缺乏国家对非正规就业的规范管理。一方面,国家缺乏相关方面立法,导致对非正规就业的管理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国家缺少对非正规就业统一的管理部门,多头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
第三,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不健全。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政府促进就业的能力并不高:一是政府促进就业的意识不强。主要表现是各级政府迄今仍然没有把充分就业真正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高增长、低就业” 依旧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政府促进就业覆盖的目标人群不具有普遍性。近年来,我国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人群主要包括三类城镇人员,即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这三类人员无疑需要政府的特殊“关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特别是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是几乎所有劳动者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比如大学生、中学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农民工、妇女、“三无”农民(指丧失土地、没有职业、无正当收入来源的农民)等等,都是当前及今后政府在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时需要关注的对象。三是政府对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在促进就业方面政府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不到0.4%。而经合组织国家大都采取了积极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每年由财政预算拨付给劳动力市场的经费一般都占到GDP的2%以上,有的国家如丹麦甚至占到6.5%。相比之下,我国政府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明显严重不足。四是政府促进就业的措施力度不够。在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在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方面 ,存在体制不顺、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较差等突出问题;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较低、受益面较小,导致劳动者的积极性不高;就业援助的力度不大、效果不好。
二、对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市场经济体制下,为解决就业这一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文对就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措施:
第一,进一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调节就业,形成由市场竞争机制起作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就业调节机制。我们要尽快废除国有部门存在的“正式工”和“临时工”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要形成一种激励机制,鼓励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自主创业;同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劳动者自主择业。
第二,加快国有部门用人机制改革,杜绝国有部门用人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国有部门用人机制,要坚持国有部门用人的市场化导向,完善国有部门的用人程序。从国有单位“制定用人计 → 面向劳动力市场招聘→ 笔试→ 面试→ 上会”的用人程序上看基本是合理的,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着猫腻现象。所以必须采取富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完善国有部门的用人程序。还要实行领导用人问责制。为了切实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反对国有部门用人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应当对国有部门领导用人实行问责制。
第三,在合理的范围内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鉴于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基本国情,加之非正规就业具有多反面灵活的优点(用工灵活、工作时间灵活、劳动报酬灵活、就业岗位灵活、就业门槛低等),应该将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作为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一个长期战略。因此,必须以规范和保护为前提,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一是要尽快出台非正规就业立法。以法律形式明确非正规就业的概念、类型、地位及用人单位与非正规就业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依法规范非正规就业行为。二是要加大劳动行政监察力度,维护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切实维护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比如,允许非正规就业人员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允许非正规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以口头协议方式确定劳动关系,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要建立符合非正规就业特点的灵活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非正规就业人员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四是要为非正规就业机构提供政策性的银行,保护和促进其发展,带动就业。五是要实行就业补贴。包括给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非正规部门发放就业补贴,也可以给部分非正规就业人员提供低于失业救济的就业补贴。
第四,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保障机制,加大政府促进就业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一是要切实提高政府对促进就业重要性的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和谐之本。没有充分就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执政观念,充分认识劳动力市场存在缺陷和政府在弥补劳动力市场缺陷中的重要作用,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二是要扩大政府促进就业覆盖的目标人群。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逐步扩大到非公有制企业失业人员、学生、农民工、妇女和“三无”(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农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最终扩大到覆盖所有城镇劳动者和农村劳动者,使政府促进就业的阳光普照全体劳动者。三是要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机制,扩大政府对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国家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政府促进就业不经要履行好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把促进就业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还要把把维护社会公平、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通过制定政策,引导社会各方面扩大就业;通过市场监管,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制定法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实现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和谐
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同时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社会内存在的隐性失业也逐步变为显性失业,加之外来移民的竞争,就业问题越发严峻。因此必须改革劳动就业体制,以促进就业。
经济发展是促进就业的目的和手段。只有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带动就业的实现,只有实现充分的就业,才能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缓慢,社会生产滞后,市场发育不完全,经济不够活跃,各种经济成分不能够很好的发挥其自身的作用,为国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那么就业岗位就会缺少,就会出现大量待就业人口滞留,人力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反而被浪费,这样就使得经济没有得到好的发展,如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社会发展只能逐渐停滞甚至是倒退。社会的各个反面得不到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和提高,就会产生不满情绪,长期以往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是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动力。通过改革可以消除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缺陷,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机制,促进充分就业,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社会稳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就业的前提。一个稳定的社会,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劳动就业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与发展无从谈起。
所以就业的实现对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样只有社会的稳定,经济才能发展,就业问题才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三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须正确处理劳动就体制改革、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 [1] 刘铁明.论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发展趋势[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
[2] 冯菊香 徐长玉.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学术交流,2009(8)
[3] 杨素青.非正规就业呼唤正规化[J].中国改革,2007,(10).[4] 谢茂拾.关于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J].发展,2005,(2).[5] 刘铁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研究 [J].湖南社会科学,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