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胡吉镇李寨村民委员会与商水县人民政府、李志兴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_商水县政府工作报告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3:30:0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商水县胡吉镇李寨村民委员会与商水县人民政府、李志兴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商水县政府工作报告”。

商水县胡吉镇李寨村民委员会与商水县人民政府、李志兴土

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周行抗字第42号

行政裁定书

原审原告商水县胡吉镇李寨村民委员会与原审被告商水县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李志兴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商水县人民法院于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2008)商行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李志兴不服,向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本院认为,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抗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商水县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院长张 明 山

二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陈 晓 辉

下载商水县胡吉镇李寨村民委员会与商水县人民政府、李志兴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商水县胡吉镇李寨村民委员会与商水县人民政府、李志兴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