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工商局创新标兵先进材料_巧家县工商局先进材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3:22:0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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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实施入场备案 创建农资示范店

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新举措努力实现三方共赢

——XX县工商局创新标兵先进材料

为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增产,2011年,XX县工商局成立了农资监管大队,主抓全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通过层层选拔,QJS同志成为XX县工商局农资监管大队队长。作为农资监管大队队长,一年多来,QJS同志不断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模式,相继实施了农资商品备案、分类监管、创建备案室、设立示范店等农资商品监管新举措,走出了一条“防打结合,以防为主;疏堵并重,以疏为先”的农资市场监管新路子,促进了农资市场监管到位,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显现出部门增效能、企业大发展、农民得实惠“三赢”可喜局面。

推行入场备案,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安全

为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管和对农业生产者的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的防范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利益。QJS同志结合多年来农资商品监管经验,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农资商品备案制度,建立了标准化农资备案室。规定:凡进入XX市场销售的农资商品,生产商、代理商必须先携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手续,填写《农资商品入场 1 备案表》,到XX县工商局农资监管大队抽样备案后方可入市销售。

在备案过程中,QJS他们及时查验重要农资商品经营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资料齐备的,并抽取一定数量的农资商品,由工商执法人员和经营户共同封建保存在XX县工商局农资商品备案室。封存时间为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待发生纠纷时备查。凡未办理备案手续或不能提供重要农资商品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责令其暂缓销售商品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对在限期内不能提供有效票证和涉嫌假冒伪劣的责令其提交所在地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依法对其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属假冒伪劣商品的,依法予以取缔。

目前,XX县工商局制定了《XX县工商局农资商品备案办法》、《XX县工商局农资商品备案抽检制度》,建立了60平米的农资商品备案室,备案室内保存有100余种,近200份农资商品样品。市工商局市场科王盘科长参观了农资商品备案室后,感慨的说:“你们的做法,不要说在全市仅有,在全省可能也是第一家”。

“四个双向”注重日常规范,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QJS他们注重日常监管,积极指导基层工商所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了监管水平。一是县局与工商所和工商所与农资经营者双向签状,提高对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的责任落实。年初,XX县工商局的12个基层工商所长分别与县局局长、全县农资市场主要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通过这种形式,一方面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对经营户进行了行政告诫,督促其守法自律经营。

二是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整治双向推进,提高对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频率。在监管过程中,QJS他们针对监管对象多为批发商的实际,加大了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的力度。一方面,指导基层工商所各巡查组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完善档案,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逐户核对索证索票、“一票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每年年初都要制定“红盾护农”实施方案,针对春耕、夏种、秋播等农时开展专项整顿行动,进入辖区各监管网格的农资经营集中地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竞争、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有力的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2011年,XX县工商局共查扣不合格化肥22吨、农药356瓶、种子150余斤,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监管人员和消费者的双向培训,提高对农资经营行为的监督效率。一方面QJS他们利用春节后法制培训强化培训农资检查技能,增强执法人员的识假辨假能力,并结合 3 典型案件进行案例教学,剖析问题、总结经验,使检查人员在短时间内提高了监管技能。另一方面,汇总名优农资商品生产厂家的辨识方法,印制了《农资商品辨识手册》1万份,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普法进村入户等形式,发放给消费者。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工商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效率。

四是开展质量抽检和联合厂家打假的双向补充,提高对农资市场经营行动的监管覆盖率。针对不同农时,QJS他们都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全县农资商品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对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多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测监测不合格的农资作为监测重点,一旦发现不合格农资商品,严格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为扩大监管面,QJS他们还与主要农资生产厂家联合起来,安排时间和执法人员,配合专业人员对农资商品进行查验,提高了监管效率和执法针对性。2011年,共开展农资执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页6000多份,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业户140户次,查处农资案件15起。

实施“一票通”管理,促使业户诚信守法经营

为确保农资经营业户诚信守法经营,QJS同志在建立“经济户口”的基础上,根据农资经营户的信誉状况,把全县农资经营户分为A、B、C、D四个类型,针对不同信用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同时,QJS同志积极吸取食品监管“一 4 票通”监管措施,创新推行了农资商品“一票通”管理制。统一印制了“标准凭证”分发给农资批发单位,批发单位填写商品名称、规格、金额及客户、联系方式等内容,将“存根联”留底装订,作为销货台账;农资零售户进货时,仅需索取和保存“标准凭证”中的“收据联”,并且核对相关内容,装订成册即为进货台账。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按频次组织农资市场巡查,对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农资经营户,按先预警后处罚的原则进行规范。通过以上措施的监管,提高了农资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目前,已初步达到农资进出无缝隙,台账登记无遗漏,质量追查无障碍,农资消费无隐患。

推进农资示范店建设,努力提升农资业户信誉度

2011年,为促进全县农资市场繁荣稳定,维护农民消费安全,QJS又把推进“农资示范店”建设做为红盾护农保春耕、秋种、夏播,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惠农重要举措。

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示范店培育工作,QJS同志着力在示范店的制度建设上动脑筋、下功夫。首先,他们在深入村镇、农资企业、农资网点调研,充分听取企业、农户、村镇负责人建议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了农资示范店商品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先行赔偿和第一责任人制度,并统一制作制度牌,全面实行制度上墙,使各示范店在经营活动中真正做到有制可依。其次,严格各项自律制度的落实,督促各农资示范店当好自律制度的先行者、农 5 资市场规范建设的领跑者,示范店的自律制度落实率达到100%,使各示范店真正做到有制必依。2011年,三农农资有限公司、天利合农资有限公司、益丰农资有限公司等28家农资经营户被评为农资示范店,在全县起到了很好地示范带动作用。

农民得实惠,业户大发展,部门增效能,“三赢” 局面显现

通过QJS同志和农资监管大队一系列地创新农资市场监管举措,目前农民得实惠,企业大发展,部门增效能,“三赢”局面初步显现。

一是农民得到了实惠。主要表现在四方面:首先,成本降低。由于农资示范店推行了农资连锁经营管理、统一配货,许多农资经营网点既减少了装卸、运输、转手等中间环节,又得到了厂家的优惠。其次,无质量风险。农资示范店建立了质量、货源、服务三大保障体系,为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奠定了基础。购销台账、票据齐全,质量追溯有保障。第三,计量标准,不会短斤少两。第四、农技服务到地头。每逢农资商品销售黄金季节,许多农资示范店会聘请农业、水利等专家对农作物种植、施肥、打药等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方便了农民购买。

二是经营者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经营过程中,示范店采取规范的经营管理模式,许多农资经营网点足不出户就可获得自己所需的农资商品,既减少了采购成本,又规避 6 了采购风险,经济效益也大为提高。同时,农资示范店规范操作,诚信经营,热情周到的服务,加上整洁的店面和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越来越受到农民朋友的青睐,农资销售量逐年增加,提高了农资经营户的经济效益。

三是工商部门降低了监管成本。通过采取农资商品备案、分类监管、创建备案室、设立示范店、实施网格化监管等举措,强化了农资经营者的商品质量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QJS他们成功实现了对经营者的监管由以外部约束为主向以内外约束并重转变,走出了一条“防打结合,以防为主;疏堵并重,以疏为先”的农资市场监管新路子。通过推行农资示范店建设实现了企业的自律管理,风险的转移,减轻了农资市场管理难度,节约了人力和物力,降低了监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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