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涉嫌违反《公司法》_阿里合伙人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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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涉嫌违反《公司法》

2013年08月27日 06:02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秦伟

阿里巴巴提出合伙人制度保控制权

原标题: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

在与港交所的这场拉锯战中,阿里巴巴意外地从对手身上获得灵感。

“对于不同表决权股份结构,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巴巴开这个先例。”上述接近上市安排的人士表示,最新的想法就是在股份公司中引入合伙人制度,但这个合伙人制度并非熟知的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制度,而只是为了让阿里巴巴现有管理层有权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而设。

在此之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为了保证政府对港交所的控制,13个董事会成员中,只有6名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港交所的这个提名董事的特权,是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例《交易所及结算所(合并)条例》所确认的,该法例和香港《公司法》具有同等效力,而阿里巴巴只是适用《公司法》的一般公司。”香港一名熟悉相关法律的律师对记者表示,很难想象港交所能够有权为阿里巴巴开这个先例。

这两天,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不过,对于阿里巴巴的创新手段,港交所表示不予置评。一般情况下,港交所对申请上市公司的要求是符合上市规则中约定的上市资格,而在这部分内容中,并没有针对董事会提名的相关内容。

“一般来说,公司章程确立了董事会的结构、提名、选举方式等,这种合伙人有权提名更多董事的安排其实就是更改公司章程。”上述法律人士解释,在上市前,无论公司章程的改变,还是最终的上市方案,都需要获得股东会批准。

至截稿时,作为股东的软银和雅虎均未回复其是否已经首肯阿里巴巴此项提议。拉锯战尾声

面对香港和美国两个上市地的选择,控制权无疑是纠结的症结——一个可以满足控制权需求,却面临更高监管要求;一个监管环境更熟悉,却无法保证控制权。

“美国和香港不同,美国证监会的权利更大,管得也更多,香港虽然上市前也比较严格,但上市后的监管相对较松。”另一位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看来,马云还是更倾向于在香港上市。

而如果要今年内实现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

“如果想要今年内(在香港)挂牌,最晚9月底就要交表,但到现在投行还没有选定。” 8月26日,接近阿里巴巴上市安排的人士向本报透露,由于控制权问题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阿里巴巴集团的上市地点、打包资产也至今没有敲定。

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与港交所的拉锯战正在进入倒数。按照香港市场IPO的一般进度,交A1表后需等待8周开始上市聆讯,如果一切顺利还要有2周时间用于上市路演,也就是说如果要12月底前完成上市,最晚9月底就要交A1表。在此之前,在内部程序上,阿里巴巴的上市方案还需要经过股东会的批准。

而为了解决控制权问题,阿里巴巴并没有闲着。有投行人士表示,阿里巴巴一直在和一些律所和投行接触,寻求在香港上市并且可以保持控制权的方法。

“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谈判已经拉锯很久,但现在仍然没有重大突破。”前述接近上市安排的人士向记者透露,通过合伙人结构加强控制权的建议也提出一段时间,但港交所至今仍未开绿灯。

这或许可以解释,一直要求投行对IPO闭口不谈的阿里巴巴,为何突然开始“高调”。有投行人士认为,阿里巴巴或许希望让市场来讨论合伙人结构的可能性,并借此向港交所施加压力。

涉嫌违反《公司法》 “任何人或者团体都不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确立特殊权利。”提及阿里巴巴的创新安排,David Webb认为,如果证监会同意这样的安排,将会打开“洪水闸门”,因为所有的管理层都会认为自己“很特别”。

根据上述接近上市安排的人士的说法,阿里巴巴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

“根据一股一权,所有股东都应当有权提名。如果大股东们想要在股东协议中强强联合,他们完全可以自由决定,但公司章程中不应该包含任何类似的条款。”David Webb强调。

“阿里巴巴集团是在开曼群岛注册,但在香港挂牌意味着需要同时遵守香港法律。”前述法律人士解释,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阿里巴巴香港上市方案曝光 拟引合伙人制保有决策权

2013年08月23日 09:07来源:凤凰科技

凤凰科技讯 8月23日消息,据接近消息人士透露,阿里巴巴为保公司营运的决策权,已向港交所建议上市计划中拟引入合伙人制度,现行的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内多数董事的提名权。方案现正待港交所回复。

据接近交易人士指,阿里巴巴从来没有发行,亦不拟发行双重级别股份,并认为现时建议是以保障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亦符合现时港交所现行规则。

集团发言人表示,目前集团未有委任承销商,上市地点亦未有决定,亦尚未申请上市,除此以外未有回应。避免投资者压力阻碍营运发展。

成功上市后,阿里巴巴希望管理层可免受投资者压力,只追逐短线利润,放弃较长线的发展投资机会,而且互联网行业千变万化,需要熟悉运作的管理层,保持营运发展决策权,故作出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议。按建议,合伙人可以提名董事会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董事,“董事会有9个人的话,合伙人就可以提名5个。”

据了解,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由09年开始,目前20多名合伙人,包括主席马云、创办人之一蔡崇信,及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等,为不同业务的管理层,年资至少5年,愿意承传公司文化。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获委任,换言之,大小股东同样拥有一人一票的权利;但若所提名人选不获委任,合伙人则可再提名另外人选。而上市后的董事会,亦会按规定设立独立非执行董事。

同时,股东会亦负责投票审批董事高层薪酬、关连交易、重大交易及派息等牵涉股东权益的事宜,若合伙人建议的董事,同意需要作一重大收购,仍需交由股东会投票决定。以此推论,若有少数股东累积足够股权,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名或更换董事,亦会因为上述合伙人可提名大多数董事,外人难夺董事会营运决策权。

有熟悉上市规则人士称,有关安排让合伙人藉董事控制董事会决策,但由于数目涉及人数达20至30个,对业务熟悉,有一定程度的互相制衡,听来尚算公平,“不觉得有大问题。若只有一个(合伙人),当然就不同。”上述接近交易人士称,阿里巴巴集团近月已与港交所上市科直接对话,未有委任投行参与商讨,双方沟通跟一般商业洽商无异,既不涉任何官员,亦有互相妥协,但建议是否可行,正待港交所回复。

马云或超马化腾成中国首富 阿里上市效应明显

2013年07月26日 14:18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伶玲)估值1000亿美元,业内人士大多认为达不到的高身价,阿里巴巴做到了。本周二,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估值大约在800—1000亿美金之间,最高将筹集200亿美元的资金,预计最快10月份挂牌。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阿里成功挂牌上市,将是港交所历年来集资最高的公司。另据透露,阿里可能会将其中的70亿美元用来回购雅虎所持有的股票。

有报道称,阿里巴巴正式启动在港上市程序,估值最高达1000亿美元(约7800亿港元),集资额最高200亿美元(约1560亿港元),有机会成为香港新股集资王。预计9月内可以进行上市聆讯,最快10月登陆港交所主板。

此前内地媒体报道,港交所、纽交所、纳斯达克三大股票交易市场皆在争抢阿里巴巴IPO。其中,港交所给出的优惠政策是,建议阿里在港同步发行“双币双股”,即在香港证券市场同时拥有两个股份交易代码,以人民币和港币进行双币交易。

报道指出,香港上市在吸引全世界资本方规模方面不如纳斯达克。但如果在美国上市,可能面临监管。美国交易市场进入门槛低,但信息披露的门槛高,要求公司更加透明。消息人士透露,关于上市事宜,目前还处在投行向阿里巴巴集团提交建议阶段,目前已有两家以上投行提交报告。

否认IPO 称上市还没有时间表

针对阿里巴巴集团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的报道,阿里巴巴本周三回应称,集团还没有作出聘请投资银行做保荐人的决定,并且上市时间和上市地点均未确定。

虽然对于上市传闻阿里巴巴方面予以否认,但对于阿里巴巴的估值,分析师普遍认为,阿里巴巴的估值大约在600亿美元至700亿美元之间,达不到外界所传的1000亿美元。而从上半年阿里巴巴频繁收购、入股等行为不难看出,阿里巴巴似乎正在为1000亿的上市规模奔波。

数据显示,马云大约持有阿里巴巴7%的股权,如果按照800—1000亿美金的估值,马云的身家大约在56—70亿美元之间,届时将有可能超越刚刚成为中国首富的马化腾。

上市后马云或成国内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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