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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卫办发„2010‟429号
绵阳市卫生局
关于成立绵阳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局、园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提高我市产科和新生儿科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切实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卫生部《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绵阳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组(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评审组成员履职(附件2),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断促进妇幼健康发展。各区市县卫生局也应成立本辖区新生儿死亡评审组,严格按程序评审所有新生儿死亡病例,并及时向市妇幼保健院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总结报告。
附件:
1、绵阳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组名单
2、绵阳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组职责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基妇妇幼保健评审规范通知
签发:张兵核稿:余若江校对:曹建 绵阳市卫生局办公室2010年7月5日印
附件1:
绵阳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组名单
组长:张兵
副组长:赵铀
成员:陈芳
陆琳
钱向明
王文英
赵军
王明章
邹大荣
任衣平
黄名寿
杨丽霞
周鑫君
曹建
蔡和沫 市卫生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妇产科主任医师)(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主任医师)市中心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市三医院儿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四○四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市中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长(副主任医师)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市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科长 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统计员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工作人员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附件2:
绵阳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组职责
一、评审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不得将评审相关资料、评审经过与结论对外披露。
二、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分析,明确死亡原因,做出死亡诊断或推断。
三、根据评审结果,找出医疗、保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干预措施。
四、完成“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
五、参与或指导县市区级组织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