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管理办法1114173143625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教育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指示,切实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其能正常学习和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推荐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推荐评审学生比例向艰苦专业进行适当倾斜,各级推荐评审工作中应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学校特别优秀学生。
二、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发放标准及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及发放时间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学院财务处按时交由各系领取发放。
四、推荐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学生比例按各系在校生人数结合各系贫困生比例进行确定。推荐评审具体程序为: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系部初审公示、院学工部汇总,最后由学院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批。确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五、推荐评审工作的原则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申报、推荐过程作为一项思想教育活动,使全院学生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
2、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发放工作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3、各系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系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学院备案后实施。
4、各级推荐、上报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内容要包括姓名、班级、奖金数额及举报电话、联系人等。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