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建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怎样搞好政府采购管理”。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各方面的行为越来越规范,专家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就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最终结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评审专家的行为规范和管理都比较困难,是处在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如不加以科学管理和行为规范,就会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也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发展。因此,对如何加
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达到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真正实现政府采购公平与公正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难主要有:一是专家的权利相对较大,但是责任却较小,权责不对称;二是市县级专家库中的专家总体数量不足,加上专长类别结构不合理,难以保证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文秘杂烩网参差不齐,有的专家不专,法律水平不高,评标能力不强;四是专家回避制度执行不力;五是专家管理与使用脱节且不利于监管;六是对专家违规行为的认定,缺乏实际可操作的办法;七是专家的劳动报酬没有统一标准,普遍低于其它招标机构,造成评审专家不愿意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和改进。
一、完善专家管理规定,细化监管操作规程,建立管理与使用相协调、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尽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和违反规定的各种情形,以及受到的处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对评审专家的具体评审过程的监管缺少规定,管用分离的结果是:监管部门“管”有办法,采购代理机构“用”却无从下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情形难以认定,管理办法也未作说明,容易造成实际评审工作中评审www.专家的义务、权利、责任不对等。因此,建议尽快完善管理办法,一是引入对评审专家的监督、制衡、考核、评价、奖惩、退出机制,切实解决专家权责不对称问题;二是建立日常管理与评审过程管理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如增加评审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如何对评审专家(包括采购人代表)监管的内容,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明确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违法违规采购结果的确定,防止评审专家滥用自由裁量权;三是细化对评审专家的违规处罚情形的认定,明确监管责任人,缩小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杜绝评审过程中不负责任、胡乱评审的现象;四是完善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预审、供应商质疑、供应商投诉处理时评审专家的使用规定,减少对评审专家评审次数的规定,鼓励真正有水平、责任心强、愿意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的专家多参加评审活动;五是对采购代理机构反映评审专家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符合通报批评、不良记录或停止从事政府采购评审资格情形的,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通报。
二、找准专家库建设规律,切实细化专业分类,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确保评审专家的充足来源。专家库的建设是整个评审专家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建立一个既能满足评审需求,又能保证评审质量的专家库,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我市专家库从初建到现在,在库专家人数约二百人左右,我们通过一方面到大专院校、科技部门、事业单位上门征聘,另一方面到人事部门了解掌握职称等情况,还利用九江日报、九江财政网站等广泛征聘,效果也不尽人意。对此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找准建库的规律,再下大气力扩充专家队伍,要控制好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与实际工作经验等关键要素,不能降低标准,聘任的专家应处理好本职工作与评审工作的关系,让这项工作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政府发文的形式进行征集,并在有影响的网站上发布征聘公告等,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将职业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吸纳到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其次是注重对专家库的专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切实细化到具体专业,可以遵循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分成不同的大类,按每大类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如医疗设备可分成生化、影像等小类,按实际采购的需要,适时增加、调整、更新专家库的分类,及时吸纳新的淘汰不能胜任的动态式管理机制,确保随机抽取能够抽取到与具体项目专业对口的专家,保证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再次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是一项荣誉与资历,也是部门单位的荣誉,各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专家的推荐和自荐工作,并为专家的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在评先、评职称、提拔上给予优先考虑,为评审专家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最后是完善评审专家共享机制,实行省市县专家资源共享,选取外地素质高、能力强的评委参与本地采购项目的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优秀评委工作效能,有效地保证了评审专家的充足来源。可以说,采取加强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建立省市县专家资源共享等措施,是对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控制的良方。
三、加强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