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京价(收)字〔2001〕335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颁发时间 2001-9-18 【标 题】 关于修订现行会计 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北京市物价局 【颁布日期】 2001-09-18 【实施日期】 2001-09-18 【有 效 性】 有效 物价公报地方版[2001]第十 期 京价(收)字〔2001〕335 号 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 收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 费标准自 1996 年试行至现在,对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行为、保护委托方利益起到了积级作用,但已不 适应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现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我 市实际情况,对《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京价(收)字[1996]第 260 号,以 下简称《通知》)补充规定如下:
1、外资委托的或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由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贯例制定收费标准和收 费办法。
2、放开《通知》中担任常年会计顾问(年度)、制定合同章程、编制可行性报告、设计会计制度、会 计电算化设计、清理乱账、建立新账、财务会计税务咨询、代理申报纳税、中外文翻译的收费标准。
3、基建预、决算审计服务,仍执行现行的收费标准,即,预算审计按工程预算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 收费,工程决算审计按核减额的百分之五至十五或核增额的百分之三收费,收费最低不少于 3000 元。
4、税务审计服务,仍执行现行中期审计的收费标准,即,现有资产总额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按现有资产总额千分之二收费、一千万元至一亿元(含一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一收费、一亿元至十 亿元(含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八收费、十亿元至五十亿元(含五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 分之零点一收费、五十亿元以上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零八收费。
5、年度审计、中期审计、离任审计、解散清盘审计、验证资本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两档收费标准,即年度审计,现有资产总额十亿至五十亿元(含五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二收费、五十亿元以 上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一收费;中期审计、离任审计、解散清盘审计、验证资本,现有资产总额十亿 到五十亿元(含五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一收费、五十亿元以上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零 八收费。
6、房地产评估收费仍执行我局京价(房)字[1997]第 398 号、京价(房)字[1997]第 419 号文件,其 它评估执行京价(收)字[1993]第 003 号文件。
7、取消《通知》中“计件收费标准表”注第 2 项“服务项目中规定的比例收费标准为最低收费标准” 的规定。本《通知》自 10 月 15 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七日主题词:中介 收费 通知北京市物价局 2001 年 9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