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章程_艺术品鉴定评估的方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3:13: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艺术品鉴定评估的方法”。

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是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配合文化部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规划,开展对全国青少年进行祖国文化遗产鉴赏和保护知识辅导,向社会提供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研究、资讯等服务的常设机构,在文化部有关司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并为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全国艺术品市场提供服务。

第三条 本委的宗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践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维护人民的文化权益,依靠科学文化工作者的和市场专业人士的专业智慧,应用先进科学检测技术,引入司法公证与法律咨询公正权威,联合组成科学规范的艺术品鉴定评估、知识辅导体系,开展艺术品鉴定评估业务和鉴赏保护知识辅导。为加强全国青少年对祖国文化遗产鉴赏和保护知识辅导工作,实践全社会对下一代寄予的“赢在起点”的美好愿望;逐步培育和规范艺术品市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委由国家文化、公安、工商、科技、海关、司法行政监督机关,国家科研机构、文化艺术机构、高等院校等团体及艺术品领域专家和优秀教师等共同组成。

第五条 本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影响,始终按照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委的重要任务是在依靠、应用和联合上述机构与科学文化及教育工作者的基础上,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对全国青少年进行祖国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知识辅导工作为起步,正确认知和掌握鉴赏祖国文化遗产知识,不断培育和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为维护人民的文化权益,立足文化部管理的艺术市场,开展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检测、防伪、资讯和研究、培育等服务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辅导、信息、动态等服务。

第七条 本委在为配合文化部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作中,从青少年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和大局出发,将竭诚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委办事机构设在中心,由该中心负责日常运营服务管理。

第九条 本委设名誉主任一名,顾问若干名;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执行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评委会秘书处和工作站,日常工作由秘书处统筹。

第十条 本委设立开展业务工作的九个工作委员会,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委员会、书法绘画雕塑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玉器珠宝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金属器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陶瓷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综合艺术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科技检测工作委员会、法律资讯工作委员会、市场资讯工作委员会。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委副主任可分别兼任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二条 本委设立秘书处和工作站,在本委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为本委提供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保障本委工作的正常运行。秘书处负责制定本委工作文件、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和安排本委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委秘书长可授权秘书处组建鉴定评估业务的分支服务机构。

第十四条 本委在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年会,总结本年度工作和安排下一年度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本委主任提议或有本会1/3委员以上联合提议,可临时召开本委会议。

第十六条 本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本委其他成员代理。如无书面委托则视为缺席或弃权。

第四章 委员

第十七条 本委委员分个人委员和单位委员。本委委员分设:

(一)个人委员:非遗传承工作委员、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科技检测委员、法律资讯委员和市场资讯委员。

(二)单位委员:非遗传承工作单位委员、文化艺术品评估单位委员、科技检测单位委员、法律资讯单位委员。

第十八条 本委委员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非遗传承辅导、文化艺术品的评估、检测、防伪、资讯、研究和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 本委委员在实施鉴定评估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委的《工作鉴定程序》、《鉴定评估指导意见》和《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第二十条 本委文化艺术鉴定评估委员负责提供文化艺术品的艺术价值评估结果;市场咨询委员负责开展评估品的市场价值评估、理论研究、艺术评论,提供艺术品市场信息,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和管理的有关建议;科技检测委员负责提供文化艺术品科技检测结果并对鉴定评估品进行科学防伪标记处理;法律资讯委员提供法律资讯服务。

第二十一条 本委委员不得以本委的名义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属本委任务范围的;

(二)非属本工作委员会专业业务范围的;

(三)以本委委员名义为艺术品经营机构和个人评估的;

(四)非属本委秘书处统一安排的;

(五)收受贿赂或弄虚作假的;

(六)盗用或滥用本委名义的;

(七)其他有损本委名誉和声誉的。

第二十二条 本委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本委做出续任或调整的意见。

第五章 鉴定评估工作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委业务工作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本委鉴定评估业务由本委秘书处及授权工作站统一安排和协调处理。本委委员不以个人形式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和个人委托的鉴定评估业务。

第二十四条 本委秘书处及授权工作站对委托人送交的鉴定评估品,按本委的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署《委托评估合同书》,并负责安排实施鉴定评估业务。

第二十五条 鉴定评估品可根据需要履行以下鉴评程序:

(一)文化艺术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的艺术价值鉴定;

(二)科技检测工作委员会的科学检测和防伪处理;

(三)市场资讯工作委员会的市场价值评估;

(四)法律资讯工作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服务。

第二十六条 本委各工作委员会在对鉴定评估品进行评估、检测、防伪和提供法律意见时,均由三名(含)以上委员进行,并由三名(含)以上委员共同签署评估结论或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本委各工作委员会对评估品进行鉴定评估后,应出具相应的鉴定评估证书。

第二十八条 如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出现争议,由本委分管副主任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鉴定评估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需有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后方可做出决定。鉴定评估中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需服从本委的集体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委应服从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本委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向文化部有关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经本委办公会审议后执行。

下载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章程word格式文档
下载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章程.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